杨姜就像网上说的,为了女朋友修了双学位的男朋友。
期末考试结束后,方然就开始进行自己的计划了。
借口有事需要沈暮帮忙,把他带回自己家。
然后晚上吃饭的时候来了个烛光晚餐,借着那氛围,方然打直球开口表白,“暮暮,我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
对于这些沈暮其实心里早有准备的。
在和方然和好的没多久,他就问过程辞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
程辞当时是这么说的:“喜欢一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是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的,只要你想到他就是开心快乐的,碰到什么有趣的事情就会第一时间想分享给他,自己的一切情绪都会被他为之牵动,那这就是喜欢。”
听完程辞的这一番话,沈暮一一对应自己,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喜欢上了方然。
活了二十年多年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竟然是自己的兄弟,沈暮有些难以接受,于是便打算把这份感情埋藏于心底。
但随着和方然接触的次数增多,他发现方然好像时不时的在撩拨自己,他不是很确定,又观察了几天。
发现方然会把自己说的话记在心里,比如自己说想吃什么第二天就会出现,不想干什么,方然就会帮他完成,遇到什么困难,方然也总是会第一时间帮他解决。
不得不说,这些让沈暮更是心动了。
所以此刻面对方然的告白,沈暮没有感到惊讶,只有高兴和心动。
“好啊,我答应你了。”
忐忑等着答案的方然听到沈暮的话,先是一愣,随后是欣喜,直接把沈暮抱起,转了好几个圈,“好耶!暮暮是我的了!”
沈暮转的有些头晕,拍了拍他的手,“放我下来,我头有些晕。”
“抱一丝,太兴奋了,有些控制不住我自己。”方然化身贴贴怪,一直抱着沈暮不撒手,在他身上蹭来蹭去的。
昏暗的灯光,浪漫的烛光晚餐,氛围很好,很适合接吻。
方然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贴近沈暮,在他唇角上亲了一下。
第一次被亲,沈暮有点呆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只能乖乖地站在那任由方然亲自己。
亲到后面,沈暮有些呼吸不过来,方然停下,喘着气道,“暮暮,你怎么不换气啊?”
沈暮瞪了他一眼,推开他,“我又不像你谈过那么多次,那么熟练,我又没和别人亲过嘴。”
“我也没和别人亲过嘴啊,我就和你亲过,这可是我的初吻。”方然委委屈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