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明修栈道2

明州小医生 日照观峰 1153 字 1个月前

苏勇盛受不了“枪不离身一整天”,而且不忍同袍因自己而遭连坐。

苏勇盛当场以拳头锤打墙壁,致右手血流不止。

同连中士见状,一边让苏勇盛上等兵去医务室包扎 一边上前劝阻,告诉郭景治:“你不要再闹了,现在都是草莓兵。”

郭景治道“当兵不吃苦,全身埋入土。啰哩啰嗦什么啦!”

苏勇盛到医务所包扎返回排训练场。

苏勇盛对郭景治道:“报告排长,如果我犯错了,请您依军法惩处我,不要恶整我。”

郭景治道:“军队是拼命的地方,我不会让你们那么好过的,好过就别来军队!”

排长郭景治接着道:“今天既然上等兵苏勇盛认识到错误。全体都有,其它上等兵士兵卸掉全副武装,帮忙苏勇盛上等兵分担背木枪,苏勇盛仍然全副武装背步枪,打扫厕所。”

苏勇盛背负全副武装地打扫厕所,他的眼中失去了光芒,心中充满了绝望。

苏勇盛觉得同袍们的敌视,中士的劝阻,都无法改变郭景治那颗冷酷的心。

郭景治像是一个无情的独裁者,肆意践踏着自己的尊严和身体。

终于,在那个绝望的午休时刻,苏勇盛选择了以最决绝的方式结束这一切。

苏勇盛从营区大楼一跃而下,生命瞬间凋零,只留下了战友们的悲愤和家属的无尽痛苦。

这一事件如同巨石投入湖中,激起了千层浪。

军检署立刻介入,蔡大姐亲自为上等兵苏勇盛辩护。

逝去的生命无法再回来,留下的只有深深的悔恨和反思。

在法庭上,郭景治的冷酷和无情让人愤怒。

苏勇盛的家属,在悲痛中等待着宣判的到来。

通过蔡大姐辩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经过严谨审理,认定苏勇盛是因长官凌虐致死,果断改判防务部门应按照“因公死亡”给予其家属抚恤。

军检署认定苏勇盛在遭受严惩后,手猛捶墙壁,疑似患上“罹患急性压力疾病”的短暂精神病,从而无法控制自身行为而坠楼。

郭景治因此被以凌虐部属致死罪起诉,军事法院一、二审均判处其七年两个月的徒刑。

死者为大,郭景治仍然提出上诉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