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马丁就背上了比艾尔菲斯身上更大的背篓,带着孩子去森林里扫货去了。
“马丁大叔,这几种蘑菇没有毒,晒干了能存放很久,炖汤很美味。”
“这个果子,果肉很酸,汁水也是可以调味的,泡水喝也不错,您闻闻这皮,是不是很香。”
“这叶子,等它晒干后香味更浓。”
“这确实是种子,但是它磨碎之后很适合撒在烤肉上。”
“天呐,这是雄性走地鸟吗?快抓住它!”
……
两人中午都没回去吃午餐,靠着艾尔菲斯早就准备好的馒头和路上的野果子饱腹。
马丁比以前打猎的时候要精神很多,因为他一路都在听艾尔说这个叶子能卖,那个干果壳能卖,这个猎物养起来后又能做什么好吃的……
马丁充满期待地加入了艾尔菲斯的种树和养殖计划——主要是不需要投入本钱,所以艾尔菲斯说服的挺容易。
背着一堆东西在森林里走动太久,两人都累得不行了,终于在太阳西下之前回去了。
背篓里放满了几种他们挖出来的小树苗,衣服布袋里还放了一大把种子,小篮子里堆着各种乱七八糟的野货,手里还拎着活着的野味,可谓是满载而归。
一边歇着一边商量出种植和养殖的地方,然后马丁去种树,着手准备栅栏,圈一大块地养动物。
艾尔菲斯去做晚餐,将马丁大叔一家的饭一起准备了,用了不少今天他提到过的调味料,吃到美味,也好让他们对新事业多些信心。
这一天,一大一小合作得非常愉快。
再之后,马丁一家三口兴致勃勃地负责去森林里找资源,艾尔菲斯主要负责喂食鸟兔,和威尔老爷一起跟镇长商量利塞小镇经济开发的计划,早日动员大家都参与进来。
同时,艾尔菲斯也教了小镇的酒馆老板做了几道食物和饮品,镇民们尝了,就相信他们要种植的野树野草是能卖出去的了。
这里的酒馆老板列夫大叔可比格雷有厨艺天赋多了,艾尔菲斯没多犹豫,就把自己目前会做的食物都教给了他。
酒馆都是以喝酒为主,吃食为辅的地方,但是艾尔菲斯多呆一会儿,什么酒馆,通通变成饭馆。
他又将蒸的烹饪方式告诉面包店老板汤尼,反正他以后不会在小镇开店,也不用担心抢生意的事情。
没几日,艾尔菲斯就不需要自己做一日三餐了。
他最近累死累活,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多空闲和精力去做饭了,他现在直接带着卡文爷爷去店里吃,甚至都不需要他付钱,他的烹饪手段给两家店带来了很多生意,老板非常感谢小艾尔,不愿意收他的钱。
很快,镇民们每每提到艾尔菲斯,都感叹这小家伙真是太聪明了,他们对艾尔菲斯是贵族血脉这件事更加深信不疑了。
贵族们都精明、气质相貌突出、爱干净、喜欢舒适的环境和美味的食物,瞧瞧艾尔都对上了!
就算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让自己过上好日子,骨子里就追求高贵的生活,他们这些平民能跟着一起吃肉喝汤真是幸运!
偶然听见有人讨论的艾尔菲斯:“……”
简简单单赚点钱,怎么就扯上什么贵族追求了?
算了,等他们镇上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步入正轨,大家的话题应该就会变成“我磨了一天的香料粉好累啊”“这只走地鸟为什么不吃东西了?是不是生病了?”这种正经话题。
因为种植养殖业还不能马上得到回报,镇民们还是没有放下平时讨生活的活计,只是会抽时间听艾尔菲斯安排下来的事,两边兼顾着。
力气大的男人砍下森林边的树,既能劈了做栅栏养牲畜,又能给要种下的香料植被腾位置。
有人跟着马丁从森林里搬自然资源回来,有人织了不少网,想设陷阱活捉一些兽类关起来养着。
大家成群结队地做事,关系比以前还要更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