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盆漂了半天,到了分叉口,漂向了细小支流的方向,再遇分叉,又流向了更小的支流。
艾非思不知道,他已经从宽阔大河进入了小溪流之中,并且非常幸运的没有经过瀑布、乱流等危险地段,木盆摇篮丝滑走位了一个白天,直到被倒在溪流中的小枯树拦住了去路。
傍晚时分,几个魁梧的男人边聊着今天的见闻边往溪边走,前面几个小孩儿你追我赶地玩闹着。
这天热,劳作了一天,去水里洗洗好解热,然后差不多正赶得上家里的吃饭时间。
“你们快过来看!”
“哇,这是谁家婶婶洗衣服都忘记了把孩子带走啊?”
有个大一点的小少年很懂事地扯着嗓子喊人了:“父亲——你们快来!”
男人们正在聊最近哪个营生好做,忽闻已经跑没影儿的孩子们咋咋呼呼地开始叫人,心下一紧,赶忙过去了。
——
“小艾尔,不要一个人来森林,这里是有猛兽的。”马丁背着弓箭,拎着几只鸟和一只兔子,周身沾染了一些血腥味,长相粗狂严肃,态度却很温和。
正在尝试找食物的艾非思…不,现在应该叫艾尔菲斯了,他叹了一口气,又是想快点长大的一天呢!
“马丁大叔,我只在外围转转,请别担心。”
马丁看了一眼艾尔菲斯挽着的小篮子,“你又去摘甜奶果了,你以后想吃,我打猎的时候顺便帮你带就行,小孩子不许爬这么高的树。”
他还要去镇上卖野兔,就不跟小家伙多说了,“去跟亨瑞他们玩儿,别一个人乱跑。”
艾尔菲斯闻言笑得勉强,见马丁大叔说了两句就离开了,不免松了一口气,他是真的不想跟亨瑞那样的真小孩儿们一起玩泥巴、捉昆虫、玩扮演公主骑士和恶龙的游戏啊!
虽然这具身体受限于年龄,很多事情能办法做,过得平淡又无趣,比起现代的生活,衣食住行的条件下降了不止一个档次,艾尔菲斯还是觉得这次穿越运气不错。
他当初还以为自己会被淹死,没想到在水里漂了快一天,居然一次危机都没遇到,还被住在利塞小镇边缘的镇民给救下了。
整个小镇风景优美,自然环境优越,但偏远封闭,三百多户人家加起来不足千人,条件顶多称得上是自给自足。
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在这片地方打转,只有家里养了马匹,隔几日会出去做买卖的商人老爷经常去距离最近的小城,他好心跟城里人打听哪家丢了孩子已经很不错了,可惜没有结果,要商人老爷再去其它城市也不可能,太远了太远了,他就一匹马,可不能跑死。
至于去找城主和护卫队帮忙?嗐,上面的人都是贵族留在这里收税的附庸,哪会尽心尽力地帮助平民啊。
又不是信息时代,利塞小镇可没有多的手段帮小家伙寻亲,见离他们最近的城没有好消息,也就只能把小家伙养在他们那里了。
镇长问了一圈,也只有卡文牧师愿意收养小可怜了。
镇上要出去谋生的年轻人都会留在最近的拉塞城赚钱,卡文是镇上唯一远行过,还愿意回来定居的人。
当年他出去识字、做工、走过不少地方,心却始终找不到归宿。
直到有一日途经王城,目睹了一位强大的光明系法师使用治愈魔法替平民治病,柔和光芒散去,跪地虔诚祈祷的病人们伤口愈合了,嗓子不咳了,腰不酸背不痛了,卡文站在边缘,有幸沐浴到一点神光,顿时感到精神百倍!
哦!天呐,这是神迹吗?多么强大的、仁慈的光明教廷!
曾经魔法离他太遥远了,卡文此前一直对神明的存在将信将疑,见证了这神奇的一幕后,他不由想再多了解一点神明和教廷的事情。
卡文花钱进了一个小城市教廷分会的布道会,聆听光明教廷信奉的精神旨意,了解诸神时代和神战的故事,也了解到光明神的强大和仁慈之心,以及信徒的诸多善举等等。
进过布道会的平民听过故事之后,精神得到了升华,他们的感受总的来说可以形容为——成为教廷的一份子,为传教事业作出贡献,他们的人生就不再平淡无奇!
若人人都信仰光明神,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照艾尔菲斯的话说,他们就是花钱进了传销组织接受洗脑,然后被卖了还要帮着数钱)
年轻的卡文很快就开始虔诚地信仰光明神了,他在小城分会谋了工作,尽心干了二十多年,颇得牧师欣赏。
到了中年,被举荐到邻近的小城市当牧师,他没意识到这里是但凡有点私心的神职人员就不愿意来的穷苦地方,卡文对任职牧师感到非常荣幸,根本不会挑地方。
等他六十多岁的时候,突然想到了自己的故乡,他多想他的同乡也能知道光明神和教廷的故事,了解那些伟大的牺牲和付出!同时,卡文也希望大家对外面的世界产生兴趣,愿意努力走出来看看。
抱着这样的想法,卡文回到了许久不见的利塞小镇。
他在外多年都生活朴素,还是有点积蓄,请人修了一个小屋,放了几根长椅,最上方供着从分会带回来的光明神小塑像,就在这里传道了。
卡文和他的小教堂挺受欢迎的,因为卡文是老好人,还会免费教孩子们识字,至于他说的信仰……
利塞小镇的人连魔法都没见过,教廷的存在在他们看来跟贵族没什么区别,都是遥远又高不可攀的势力。
至于光明神……谈不上什么信不信的,大家只觉得卡文牧师讲的故事和见闻很有趣,没事来这里跟他聊天打发时间还是很不错的。
艾非思流落到这个地方,被卡文收养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牧师爷爷可以说是全镇最博学的人,还从外面带回来了很多书,让他能顺利地学习新语言和新文字,更快地融入这个世界。
现年五岁的小豆丁是全镇的人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孩儿了,他五官精致,皮肤柔嫩白皙,如月华的银色及肩长发和蔚蓝的瞳色太过耀眼,一看就知道不是他们这个穷苦之地的孩子。
关于这个外来的小家伙,大家一致肯定小艾尔是贵族家的血脉,然后对他被不幸流落到这个地方的原因编出了几十个版本——毕竟除了闲聊,这里的成年人也没有其它娱乐活动了。
一个相貌显眼的外来者,还有可能是贵族血脉,作为底层人,多数人潜意识里就该排斥艾尔菲斯,就算不会为难他,也不见得会多友善,但是神奇的是,整个小镇的人几乎都喜欢这个孩子。
在大家眼中,小艾尔人聪明,从小又很礼貌懂事,偶尔帮这家拔一下田里的杂草,帮那家跑腿送个东西,给婶婶们编头发,给大叔们捶捶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