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母只得张口跟亲戚借钱请律师打官司。
亲戚满口答应,因为周明柔已经悄悄联系过他,让他帮忙请一个靠谱的律师,律师费她会支付。
法院传票送到曾家时,曾小斌气得半死,不敢相信周母真的把他告了。
他一直以为周母是资深扶弟魔,可以为了弟弟付出一切,可他想错了。周母最在乎的是她自己,是她的生前保障和死后哀荣。
面对可能失去的房子,不甘心的曾小斌只得也请律师应对。
开庭前,法官找周母和曾小斌例行调解,双方都拒绝调解,坚持要走司法程序。
好不容易盼到开庭,双方律师已经提前将证物做了保全公证。
这次周母的诉求是请求撤销她跟曾小斌之间的附义务赠与合同,并要求他返还房子。
曾小斌的代理律师主张周母跟曾小斌之间的房屋转让是正常的买卖交易,不是赠与关系,原因在于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曾小斌也支付了五千块房屋交易契税,手续齐全,买卖流程没有任何问题。
周母的代理律师在诉讼前已经详细了解过周母跟曾小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原因,就一句话,她被曾小斌这个奸猾的侄子忽悠瘸了,稀里糊涂就走了房屋买卖的流程。
好在她没有缺心眼到底,还知道签订一份养老协议补充。协议里写明她将房子赠送给曾小斌,曾小斌必须给她养老送终。
曾小斌坚称房子是自己花钱买的,当时给付的是现金,没有银行流水凭证。
在法庭上,周母的代理律师申请让曾小斌出示付款时的人证物证来佐证他的证词,他说给付的是现金,这笔现金来源于何处?若是从银行取的,那也应该能查得到取款记录。
曾小斌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随即他又说这笔钱是他父亲从银行取出来交给他的,但他同样拿不出有力的间接证据来。
周母的代理律师又提出,曾小斌提供的这份《房屋买卖合同》里,涉案房屋的成交价格远远低于同期市场价,简直跟白送差不多。而且房屋过户后,曾小斌无法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也拿不出周母收了他六万块现金的任何凭据,难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
律师主张周母有亲生女儿,若不是碍于老家风俗,她怎么可能把房子给侄子而不是给亲女儿?
之前也没听说过两母女感情欠佳,在周母转让房屋时,她还跟女儿周明柔一起住,可见母女感情没问题。周母给侄子送房子的行为与常理不符。
小主,
律师还争取到几个周母的亲戚朋友作证,他们都证明周母之前明确提过给曾小斌送房子,是为了保证自己有人养老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