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没想到,这位大名鼎鼎的玉面人屠,竟然是李岩的义兄,得罪了这位,还能有好果子吃吗?
想到这里,李淮、李郸不禁吓的脸色苍白、浑身颤抖,同时觉的有一股一股的暖流顺着裤子往下滴淌,原来是吓尿了!
不仅李家兄弟害怕,捕快们同样害怕,并将这一切都
怪罪在李家兄弟身上,决定好好报复一番,出口恶气!
「各位捕快大哥,你们要干什么?」
「干什么……当然是给你们两个好好验验伤了,记的你们不是断了一条腿,而是两条腿都断了,而且是自己不慎摔断的,对吧?」
说话间,捕快们一拥而上,将李家兄弟牢牢的按在地上,而后抡起了水火棍,猛砸二人的那条好腿,只砸的骨头寸寸碎裂、血肉一片模糊了这才停手。
接着就像拖死狗一样,拖着已经痛昏过去的李家兄弟回到县衙中,并将事情经过告诉了县令!
县令听完之后,同样吓出了一身冷汗,而后以最快的速度判决了这件案子。
判决的结果是:经调查证明,李淮、李郸的双腿乃是自己不慎跌断的,与他人并不关系,之前所说,纯属诬告!
按照大明律法:诬告他人者,同罪!
也就是说,你诬告别人什么罪名,自己就要承担一样的罪名和惩罚。
于是乎,二百大板、十年大牢的惩罚,落在了李淮、李郸的身上。
幸运的是,这对兄弟最终没有坐牢,一天都没坐!
什么原因呢,莫非县令法外开恩了?
不是!
兄弟二人越狱了?
不是!
有人出手搭救?
不是。
……
原因很简单,死人是不用坐牢的。
要知道,李淮、李郸都是酒色之徒,身体本就亏空的厉害,先后两次被打断腿,已经要了二人的大半条命,又如何受的了二百大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