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两百里的距离,约合十万米,需要走快二十个小时。不过他们并不打算如此匆忙的赶过去,撒斯姆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地方,绝不能以一个疲惫的状态到达。四人从弥撒出发已经是中午,所以他们大约走了六个小时就找了个足以遮掩的地方扎营休息了。
也幸亏这里植物因为人类活动减少而生长得十分茂盛,不然若是一片平原,他们人人都要轮流守夜。
按照他们的脚程也要后天才能到撒斯姆,所以四人经商议,第一日先由温小瑾与菲尼克斯守夜,明天再到莱纳和娜塔。温小瑾因为战斗力是四人里最低,所以就先守没那么危险的上半夜。
该说不说旅者的行囊真的好用,还保鲜!不仅能装帐篷,还能装烹饪用具。就像是出门在外坐着高铁可以随时掏出一个电煮锅做一餐。矮人的控火能力一流,做饭也是一把好手。温小瑾吃饱了拍着肚皮,感叹科技改变生活。
“莱纳,你的控火能力那么强,要是出生在其他世界肯定是炼丹好手。”温小瑾感叹道。
“那是什么?”莱纳忍不住吐槽道。
温小瑾想了想:“在我的故乡,有一些药丸是需要放在炉子里炼制的,所以就就需要很好的控火能力,不然会焦的。”
莱纳看了她一眼,也没纠结那些奇奇怪怪的词:“哦,听起来很神奇。我听威尔德菲尔说,是你救了她,但是这一路看来,你好像也没那么厉害。”
温小瑾撑着下巴:“你可别擅自脑补我在千军万马中七进七出,我承认我做不到。我只是在她最需要关心的时候出现了。”
大家赶了一天路,在吃饱后很快就回帐篷休息了。温小瑾也打了几个哈欠,不过她还要守夜,所以不能睡着。她坐在帐篷前,抱着温小怂和温小苦看着更新的实时地图。
“这是我最最头痛的一种地图了,不仅有好几层,还特么是交错的!”温小瑾划着虚空,有一种拿着答案也不知道怎么填进去的感觉。“我们会不会露头就被秒?”
“你难说,他们三个不会。”温小怂客观评价道。
温小瑾倒也无法反驳:“我有分身大法,不过我们进去那会肯定有人在蹲。莱纳用的是战斧,算是前锋和肉,娜塔用的是指虎,算是战士,菲尼克斯用的是蝴蝶刀和三菱军刺,算是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