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就没忍住,当晚就跑去了乱葬岗,把人家挖了出来?”
顾枫迈过门槛,进屋后,眸光不断扫视着屋内各个角落,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一般。
“因为最近实在太穷了,就连衣服都被我输光了,这一身,还是从人家那儿摸来的。”
任二狗没有在意顾枫在自个屋内进进出出,
他坐在破板凳上,
一边拧着身上衣服的水分,一边叹气道:
“当时本来也只是想碰碰运气,若是真有东西,我也只是打算借来一用,好回去大杀四方,赢了钱再把东西还回去的,谁知,唉......”
顾枫听着任二狗的阐述,目光却不断的打量着床板。
再感应到上面残留的鬼韵,以及床沿边上的白色粉末后。
他伸出手,
白皙的指尖,在那些白色粉末上轻轻拂过,随后放在鼻尖闻了闻,然后又放在嘴边,伸出舌头舔了舔,似乎在品尝些什么。
“那你胆子还真大,就不怕有命取财无命花钱?”
顾枫吐出舌尖上的碎纸屑粉末,看向门口坐着的任二狗,冷笑着回了一句。
“唉,所以当时那具女尸挖走我的心肝后,
我原本是想着一死了之的,
但是吧,
我的心,我的肝都被它吃了,不能就这么算了啊,
临走的时候,
它往我兜里塞了两根黄金,它许诺我,只要我能带些活人过去,这些黄白之物,它就会源源不断的提供给我,嘿嘿!”
任二狗说到这儿,脸上闪过一丝诡异的笑容,很快又隐去。
“所以,你带人去了?”顾枫眉头紧皱,全力散开感知的同时,有些敷衍的追问道。
“嗯,当时我拿到黄金后,就返回了镇上,有几个认识的朋友见我带着黄金回来,自然眼红的很,一直问我从哪儿发的财。
那会儿我不是很想理他们,
只没想到我的运气太差了,几把下来,就把刚拿到手的黄金输光了。
我没想害人,
但是他们一直跟着我,
不知怎么滴,我就把他们带到了乱葬岗那边,
然后,他们的心肝,就被她挖来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