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来说,13队刚刚成立,原本陌生的大家互相介绍一下比较好,就像之前的冯三磊一样。
可是看林梦瑶的样子,她根本没有破冰的打算,而是目标明确的走到乐正堂面前,说道:“你就是乐正堂吧。那个在尸群来临时,一个人杀进尸群,独自一人干掉了几百只丧尸,还活着回来的家伙?”
“是。”乐正堂回应道,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呵,看着还不错哦。”林梦瑶上下打量了一番,说道,“但是我记得,分给原先战斗7队的任务是‘防守’吧,也就是说,你是违抗军令杀出去的!”
看着林梦瑶咄咄逼人的样子,乐正堂回道:“是。”
“哎,晓助,我有点不太记得违抗军令罪是什么来着,你还记得不。”林梦瑶看向一旁的副手,出声问道。
“第四百二十一条战时违抗命令罪,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宋晓助立即回答道。
“但是像他这种违抗命令,却对局面造成了好的影响,这种应该怎么算。”林梦瑶接着问道。
“功是功,过是过,该奖励的奖励,该惩罚的惩罚。”
一通双簧唱完,两人一同看向乐正堂。
只是看着后者神态自若的样子,林梦瑶的心中有些失望:“你好像一点也不紧张。”
“有什么好紧张的嘛。”乐正堂神态自若道,“其实挺没意思的,你们不过是担心我不服管教,在这里给我一个下马威罢了,但光是吓唬人是不够的,反而让人觉得你们没什么实力,只能通过吓唬对方达成目的。”
“我觉得在队长这方面,你还真不如冯队,冯队好歹有自知之明,他知道有些东西不好管,就选择放手了,无论是王薇还是赵大壮,都选择了一个相对温和的方式,而你呢,知道不好管,却选择了最差的方式去管。”
“你!”作为林梦瑶的首席拥护者,宋晓助第一时间就怒了,他站出来就想给乐正堂一点教训。
然而,一只玉手却拦住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