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他这种极品小鲜肉,得小火慢炖,才能入味。
“哎呀,对不起啊!
大人!
都是民女太不小心,压到你!
大人,让我给你揉揉吧!“
揉!?
“不用!你、先起来就好!”
卫韶觉得嗓子干热,整个人都快要着火了。
不用不行!
她就要恃宠而骄!
既然已经确定了他的心意,江春晓就彻底不再害怕他了。
她赌,卫韶不会再因为她对他做的亲密举动而动怒。
卫韶素来反应敏捷,可这回,他却应是没躲开。
主要是怕自己太过用力,会把眼前的人给伤了。
然后,他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双手,同时被江春晓给攥进她的手心里。
“大人,你放轻松。”她眼尾高挑,语气魅惑。
小手,这不,就牵上了么!
“呼……像这样吹一吹,再揉一揉,就不疼了。”
接着,她还装模作样的真的给他揉起手来。
江春晓本来只是想逗弄他一下的。
却在下一秒,一张笑脸忽然变得严肃安静。
看到卫韶掌心中那些粗粝的老茧,还有手腕上那道骇人的疤痕时,江春晓的心脏抑制不住的疼了起来。
那一晚,刻在她记忆中的那些伤疤,也同时浮现在江春晓眼前。
明明是国公府的小公爷,大雁国金贵的国舅爷,本该锦衣玉食,潇洒度日,却浑身是伤,满目疮痍。
他是冷白皮,身上没受伤的地方,还有手背之处,肌肤皆是细嫩无瑕。
可,一双大手的掌心,却是粗糙无比,厚茧丛生,一看就是常年握用兵器留下的痕迹。
这孩子,从小到大,到底得吃了多少苦啊。
世人只见得他一身武艺,手握长剑,上阵杀敌,权倾朝野。
却从未有几人,见过他身上这些狰狞可怖的伤疤!
如今,他却还要被那些从没上过战场的人,在背后说他是奸佞的权臣。
江春晓却知道,书中的他,忠君爱国,一生从未对小皇帝生出过反心。
这样的人,到底图的是什么呢?
江春晓的眼圈攸的红透。
她抿着红唇,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好像随时能坠落的珍珠,满眼委屈不解的垂眸看着他。
卫韶被她这样看着,越发的不自在。
她,这是怎么了?
是嫌弃他手上的疤痕,太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