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的话,玄墨用轻型机甲还能远距离跟他纠缠,但如果加上我,我一旦打不过汤墨,就会让他抓住机会,先拿我开刀,而玄墨顾忌我,难免会束手束脚。”

如果汤墨习惯用的不是中型机甲倒还好,两人联手,努努力还是能花些个把代价将他留下的,但他偏偏用的不是灵活性不够的重型机甲,也不是防御力最差的轻型机甲。

而是跟温裳一样,都习惯用输出、灵活性都不差的中型机甲。

中型机甲攻防兼备,只要一找到脱身的机会,那脱身就是迟早的事。

因此从一开始,温裳就没希冀能把汤墨留下来,只是这次的结果显然也不错,汤墨最后只带了三个机甲战士离开,而且他们的机甲都受到不同损伤,估计离开森林后那机甲离报废也不远了。

“这次占了他们不小的便宜,不过汤墨也不是个简单的。也不知道他回去后会怎么做?”

说着,温裳的脑子就飞快转了起来,她习惯性深谋远虑,才走一步,就已经在想接下来的第二步、第三步了。

“不如先下手为强,趁汤墨那边的声望下跌,直接集结所有人先杀上去。”慕斯提议道。

温裳摸了摸下巴,“这个主意好像可以。”

“那姐,我要做先锋,我倒要看看那个汤墨到底有多厉害。”

见温裳似乎有意,温绛连忙自荐道。

“你真要做先锋的话,就得和约翰一起。”

温绛用的重型机甲,做先锋没有合适的人辅助,会冲得太深,一下子退不出来。

正在跟美莉分享这次他干掉了多少人的约翰猛地被温裳一点名,他下意识地推拒道,“我不行不行,换个人来吧。”

温裳睨了他一眼,“你最合适。”

美莉和达克都不成,美莉没约翰机灵,真遇到事了,她反应没约翰快,而达克则是脑子太活,想得多,反而聪明容易被聪明误。

至于慕斯倒是适合,可他是玄墨的左右手,轻易离不开身。

所以看来看去,若要派人去汤墨的大本营试探一波,约翰最合适带着温绛去。

约翰内心哭唧唧的,真的不想动!

前锋部队哪有那么好带,稍不留神就会全军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