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们对着元娘指指点点。
“田正武,你个衣冠禽兽!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抛下一切,被你哄骗。”
元娘真后悔没有一刀将他结果了,当初有多爱,现在就有多恨。
“肃静!元娘状告你杀人未遂,你可认?”
“大人,冤枉啊!我从未做过这样的事,元娘自己被人搞大了肚子,想不开吊死在我的铺子门口,嫁祸于我!之后还装神弄鬼吓唬我,导致我铺子开不下去,被迫低价卖了。”
田正武咬死不认,以为这样元娘就拿他没有办法。
“大人,孩子就是他的,可以滴血认亲,但是求大人,不要把孩子带到公堂之上!”
滴血认亲?这个方法并不准确。
这种“滴血认亲”的鉴定方式没有科学依据。认为血液相融合就代表有血缘关系,其实可能只是两个人有相同的血型而已,并不一定有血缘关系,血缘关系的准确认定还只能通过DNA鉴定。
听到滴血认亲,田正武慌了。
“来人,取碗来!”
官差把安儿带到后院,取了血放在碗里,又割破了田正武的指尖,两人的血果真融合在了一起。
看来得找个机会给这里的人普及普及,滴血认亲的法子并不可靠。
“田正武,你还有有什么好说的,在本官面前也敢扯谎,来人,把他带下去,杖责五十大板。”
“大人饶命啊!”
官差把人带下去,才打了十大板,他就受不了了,一股脑的全给招了。
“大人,县衙外又有人击鼓鸣冤,状告田正武。”
县衙外的鼓声响起,来人是被田正武杀死的姑娘家人,他们的女儿进顾府当丫鬟,一去不复还,费了一番功夫,买通府里的下人,细问之下才知道,那天丫鬟不过是因为忍不住出声笑了一句,就招来了杀身之祸,落得一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县令大人调查清楚了事情的经过,宣布审判结果:“犯人田正武,诱骗良家妇女,草菅人命,数罪并罚,证据确凿!判收押监牢,秋后问斩!顾家大小姐虽与田正武和离,但犯了包庇田正武之罪,丫鬟被打死没有及时报官,罚银百两,赔偿给丫鬟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