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在位期间犯下了累累血债,是百姓心中永远也抹不去的伤痛。
灾后幸存的百姓知道刘太守倒台了,纷纷跪地呈上万民书,里面所记罪状五花八门。
最荒唐的还有一个五岁稚童追着一只小奶狗跑到了马路中央,却被府中侍从一脚踢出多远,口称此人意图行刺太守府大人,其罪当诛。
那孩子口吐鲜血不止,当晚就死了。
第二天,孩子父亲拿了家里菜刀去太守府拼命,结果直接被打死,扔去了乱葬岗。
又过了两天,刘太守无意间发现府门上有个刀痕,问明缘由,竟是被一个暴民砍的。
此等大逆不道之人,怎可如此轻饶。
直接命人去了孩子家中,将孩子母亲痛打一顿后,卖去了青楼。
据说卖那母亲的钱连副门扇都换不起,气得刘太守摔了手中价值连城的月光杯,真是损失惨重。
那个在雨中救下的小女孩儿,也求人写了万民控告书。
她母亲过世得早,父亲带着她和她的双胞胎姐姐一起过活。
平日里帮父亲卖菜讨生活。
一日,刘太守的儿子带着几名家丁在街上巡狩。
见姐姐长得漂亮,就命人带走了她。
小女孩儿想去上前救回姐姐,这时一旁卖包子的大叔见势不好,赶紧将小女孩儿抢在怀里。
说女儿犯了疯病,可别冲撞了贵人。
几个家丁气不过,将卖包子的大叔打的倒地不起,可他愣是抱住女孩头脸,没让人看了去,才保住了她不被抢走。
女孩父亲连夜拿了家中所有的铜板前去救人,就再也没有回来。
女孩蒙了头脸出去打听。
三天后才回到家中。
原来父亲和姐姐当天晚上就被扔到了乱葬岗。
姐姐是被那恶少同几个家丁凌辱致死的,浑身衣服撕碎,满身掐痕,鞭伤烫伤,根本找不到一块完好皮肤。
小女孩儿脱了自己的衣服为姐姐穿上,用自己的双手将她掩埋在了乱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