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县,沈秋词与海琼华正在分析眼前局势。
这几天琼华楼那掌柜利用一对狼孩,已经赚了不少。
那邹家父子倒是没什么动静,只是听说儿子要去一趟东州县,沈秋词决定一路尾随,过去看看。
这里的事就由海琼华和沈秋霜先盯着。
窗外飞来了一只小百灵鸟,沈秋词知道是雁归楼的信使到了。
拿出袖中的一条红绸带,向窗外挥了挥,那只小百灵鸟就落在了他的手上。
解下百灵鸟腿上的小竹筒,里面雁归楼只写了几个字:“查无所获,下一目标鹰愁涧;长安县与西州县交界处长安狗肉馆,狼群出没之地。”
海琼华一边喂着小百灵一边道:“这鬼影卫就是不一样,见过信鸽,见过海冬青,也见过传讯烟花,这百灵鸟还是第一次见人使用。”
“这只小百灵并非鬼影卫传讯工具。这是前些日子我们在深山中野营时,七公子招来的。”
“怎么可能、野生的百灵鸟,怎么有这般灵性。”
“我也好奇,那日小楼在树下小憩,百灵鸟的窝就在树上。”
“她睡醒了从袖中拿出一块帕子叠着玩,小百灵鸟就在树上看着叫着,挺欢快的。”
“半晌后那小百灵居然也下来了,落在了她的帕子上,在她指间跳舞,她带着小百灵鸟玩了几天。”
“熟识后小百灵就由帕子牵引着,与我和梅笑楼也混熟了。但我和梅笑楼、还是只能通过这手帕召唤它。”
海琼华道:“果然百闻不如一见,没想到这雁归楼连山间野生的鸟类也能驯服。”
沈秋词道:“也未必是驯服、我看这小百灵鸟倒是甘愿臣服于他。
晨雾渐退,山巅之上,红日初升。
雁归楼与梅笑楼,站在高高的峰顶上,望着云雾缭绕的峡谷,望着脚下的云霞万丈。
望着那初升的太阳仿佛近在咫尺,仿佛伸出手去就能将它轻轻抚摸。
雁归楼虽然年纪尚小,但她平生真如一只随季节迁徙的大雁,自己的家没住几天,竟也到处都有她的巢穴。
见过美景无数,只是这大自然所馈赠的山河画卷,让她怎么也看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