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跑散了。”阿飞喘着粗气回答,“那野兽吃了我们五个同伴,丰收就说让大家用尽全力奔跑。”
“我跑的最快。”
夜风大致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丰收他们遇到那只野兽,打不过,还死了五个勇士。
于是丰收就让所有勇士自由去逃命。
有着飞毛腿之称的阿飞,跑的最快,然后就遇了现在的他们。
跑的慢的那就不好说了。
夜风看了身后一眼,对阿飞说道:“别在这里聊,阿瑟让我们全部都回去,跑起来。”
“护!”
阿飞等人应声,再次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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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是和生命在奔跑,跑慢点你人就没了。
跳得快就是有优点,跑的慢的勇士,不幸运的被蚂蚁群围住,倾刻间就会成为一具尸体。
虽然这些蚂蚁不是热带雨林食人蚁,但杂食性的远古蚂蚁,也是很凶残的。
百亿只蚂蚁吃掉一个人类,或者是一只野兽,不过是倾刻间的事。
你就算是有大黑刀在手,对着那么小的蚂蚁劈砍下去,也劈不到一只蚂蚁,还会惹怒它。
阿恐龇牙咧嘴的引诱蚂蚁群,不让它们去追丰假等人。
蚂蚁群一对它发起进攻,它就用闪电速度,移到别处去保护自己。
待到蚂蚁群不针对自己,它再出现来挑衅蚂蚁群。
蚂蚁群对阿恐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
咬又咬不到,追又追不上。
对方又一直在面前晃悠挑衅,看的烦不胜烦。
想避开阿恐,它又一直在前方挑衅。
时不时用石头,或棍子扔到它们队伍里来,砸死几百几千只蚂蚁,让它们很恼火。
最后还是放弃阿恐,不和它计较,免得浪费时间。
只是没有想到,天上那个会飞的,现在居然有了它们最害怕的味道。
蚂蚁都是靠嗅觉来维持它们的日常生活。
这种深恶恨绝的气味一到来,蚂蚁群就乱了。
有些严重的还会直接导至蚂蚁晕过去。
但蚂蚁不屈不挠,乱了就再重来。
它们天下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