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大路,是通往毛牛部落,有水部落,深渊部落等的路线,一整大片,开阔的很。
阿头朝左手边而去,据族人说,族长是从那个方向把阿瑟带回来的,那他沿着这个方向一直走,一定能碰到阿瑟的原部落。
想着抢到神女能代替阿瑟祭天,阿头就笑了:“嘿嘿。”
只要阿瑟不死,夜风不死,青龙部落不死,阿讲不死,他管其他人死不死。
太阳很大,阿头贴着树林边缘走,幸好这里有树木山峦,而不是如去他们天使部落的方向那般,空荡荡的一片。
阿头走累了,坐下休息,顺便喝点水吃点肉干,也不知道四天时间,来不来得及赶回部落。
不行,他都出来了,定是要赶得及,不然他跑出来做什么。
阿头咬着肉干,起身,继续前进。
“嗬!”
一道野兽的声音突然响在耳边,阿头迅速躲到大树后,把肉干放回腰间,举起弓箭,双眸冷冽,朝发出声响的方向望去。
在离他十米左右的前方,有一只野兽摇摇晃晃的走着,时不是的抽搐,嘴里滴嗒滴嗒掉着口水。
阿头第一次见到这么笨的野兽,双眸微眯,举起手中弓箭,瞄准,松手。
咻的一声,弓箭射进野兽脖子里,一击命中。
阿头欢喜不已,在他的骨子里,看到野兽就要射杀,而不是等到它发现你后来杀你。
哪怕你想躲也躲不掉,毕竟野兽的鼻子比你厉害,闻着你的肉味就追着你,你怎么还能让它先下手?
阿头看着倒地的野兽,再次举起弓箭,警惕四周朝野兽走去。
看着身上泛着红斑,流着暗红血的红眼野兽,阿头紧拧眉:“伤这到重,过两天怕是伤口就要臭了吧?”
人受伤都没有草药可医,更何况是野兽。
阿头环顾四周,见到没有其他野兽朝这里望来,才把野兽脖子上的铁箭拔出来拿在手上:“可惜了。若是不赶路,倒是可以带回部落。”
他看看腰上的肉干,再看看已死的野兽,还是舍不得这样丢弃野兽肉,拿出大黑刀,把野兽的后大腿给割了一条下来。
饿过的人,绝不会浪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