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族人都往后退,他们就是来凑个热闹,瞧着这么多人,自动退出,该干嘛干嘛去。
萧瑟是位好老师,她教大家认日晷上的字,认完之后再写。
每一个人都折一根树枝,学着日晷上的字,在地上画着。
日晷只有一个,又只有那么一点点大,大家凑过去也只记得住两笔。
有的是走过去记住两笔,走到自己的位置,就把那两笔给忘了。
真的是一团糟。
萧瑟却教的有滋有味,她把字写在地上,让他们照着抄。
阿茶学的很认真,她是跟阿瑟最长时间的人,不管是学认草药,包扎伤口,她都认真学。
这次也一样,她要成为阿瑟最满意的那个族人,一定要好好的学认字,学写字。
原先那些会认字的族人们,以为只是学认,没有想到,居然还要写。
这一个个的心痒麻麻的,会认却不会写,也赶紧折根树枝来写,然后才发现,会认的那个字,现在却想不起来长什么样。
果然,还得会写。
于是,百来个人蹲在地上,拿着树枝一笔一画的在地上写字。
萧瑟穿梭在族人们中间,纠正他们的笔画,教他们重新写。
夜风回来时就看到这种画面,他走过去,看到大家都在认真写字,他双眸微眯,穿过族人朝萧瑟走去。
萧瑟没有抬头,也没有走开,就好似一个族人走到她身边,她静悄悄的。
有族人问她怎么写,她就认真教。
没族人问她怎么写,她就一个个检查。
她没有看夜风,夜风却一直盯着她看。
这种诡异的气氛,真让族人们受不了,好想不写字赶紧走,可没有一个人敢动,都低头战战兢兢的认认真真写字。
萧瑟就这样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一下午,她的皮肤都晒红了,脸也红通通的,大汗淋漓。
认字的族人们也在这里晒了一下午,个个大汗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