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间声音放软:“这就对了,不想挨打就把咱们见过昌浑的事烂在肚子里,咬死不知道,明不明白?”
“明白。”阿里语气不是很坚定。
阿间也没有再逼他,待到以后的生活越来越好,阿里他就不会把这件事说出来了。
“现在,拿上武器,咱们也要帮着去寻找阿瑟!”阿间起身,顺带着把阿里扶起,把弓箭递给他,自己拿上大黑刀,“走吧。”
阿里默默的跟上。
原始森林树木参天高大,遮天敝日的,脚下腐烂的树叶奔跑时,一脚踩上去,松软的很,
昌浑扛着萧瑟,跑的如长牙豹一般飞快。
他能拖动七八百斤的长毛猪,对于这个不到一百斤的雌性,扛在肩上,那还不是健步如飞。
特别是,他在这个原始森林里转悠了两个月,能在这里面活下来,本事可不是假的。
昌浑已经习惯了这里面的奔跑和危险,身手比在塔河部落更加矫健。
果然,人啊,还得锻炼,不然天天待在部落里,真就成了废物一个。
此时的夜风不就是废物吗?
想着自己在夜风眼皮子底下把萧瑟抢走,昌浑就高兴的想嗷嗷放声大叫,来显示他的欢悦。
只是,现在时机不对。
青龙部落的族人追来了,嗷嗷的叫喊声,把野兽们吓的往深处赶去,也是在告示他昌浑,他们青龙部落追来他来了,让他快快出来。
昌浑冷笑:“夜风,我怕你吗?我都把萧瑟抢走了,再逼着她给我建造部落,定能把部落变的比你的更好。”
哈哈哈……
想像以后快乐的生活,昌浑的嘴角怎么也压不住,脚步的速度更快。
依着他对夜风的了解,夜风那个混蛋,可以连跑一天不停歇。
所以他现在也不能停歇,他得继续奔跑,跑的时间越长,和夜风拉开的距离就更多,他和萧瑟就更安全。
奔跑中的昌浑,扯下一片树叶塞进嘴里,嚼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