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副孺子可教的样子看郑邦,说:“看来你还没有傻到家。明日起,每日早饭前你得绕杜府跑十个圈,跑完了才可以吃早饭。”
郑邦被我的话吓得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了,结巴地说:“十,十圈?那不是要了我的命?”
我冷笑一声,说:“你跑了才不会要了你的命,你不跑,绝对会要了你的命!你嫌多,就先从二、三圈开始跑,然后增加到十圈,我叫三妹监督你,跑不到十圈不算合格,等我回来再慢慢收拾你。”
郑邦倒不怕我收拾,就算他再傻,也知道自己个皇子,别不敢对他怎么样。但他真的怕伊平不要她,伊平嫁给别人就要为别人做饭,他绝对忍受不了这样的结果。
于是他挺起胸脯说:“别小看我,我以前有练过武术和骑马的,身板子硬朗得很。“
“好好好,不小瞧你,你识字不?”我问。
这话题转换得太快,郑邦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朝我翻了个白眼,说:“本殿下自小熟读诗书,虽不如太子哥哥精通五略,学富五车,但写几字那不是小意思吗?”
我站了起来,说:“那就好,你跟我来,我念你写。”
郑邦屁颠屁颠的跟在我身后。
走到案桌前,我磨好墨,说:“你写吧。”
我念出了一长串的药名,郑邦提起笔,刷刷刷的,写得飞快。
还真别说,郑邦的字写得比赵锦平写得好多了,别看他年纪比锦平小,但字已自带笔锋,一看就是从小练过书法的,而且那么多药名,他一个都没写错,写得工工整整,看起来舒服极了。
看郑邦这一手好字,心中不由得感叹,富贵人家的教育是从小就开始,像锦平这种穷小子,后天再怎么努力,错过了小时候的启蒙教育,也难以追赶得上人家,真是同人不同命啊。
郑邦把药方写好,又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觉得没什么问题了才递给我。
我看了一遍药名和剂量都没有错,把药方还给郑邦,说:“这就是你的药方,每天喝一副,连续喝三十天,你的病就能好了。”
郑邦接过药方,有些疑惑地问:“我到底生了什么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