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哥,你安排就是,两只野鸡就我们自己一顿也吃不完,等下送点去那边。”,越北茉想着要不要给那人送点野鸡肉感谢一下,他只是回乡探亲而已,应该不至于计较他们打大黑山的野味吧?
犹豫来犹豫去决定还是不送了,观察观察再说。
“小包罗,那位顾同志为什么书里没有?”
【书是男主之后请人写的,就这么和你说吧,那就是一本个人发家史,不好的事情还有无关的人他肯定不会让人写上去啊。之后更新的部分剧情都是我们系统升级后补充上去的内容。】
懂了,那书就是个参考作用,不能不了解,但也不能全都信。
反正她确信男主不是啥好人,至于女主不知道。
趁着天刚亮,常宁提着东西野鸡肉飞快送到牛棚。
待天大亮,常宁拿上瓜子准备给知青点那边的丁修齐他们送过去。
“丁知青,喏,三斤瓜子。”
丁修齐正在洗漱,“张远在那间屋,你去找他就是,麻烦你跑一趟了。”
三人房子很近,常宁很快就找到位置,“张远知青?”
张远擦着头发往外走,跑出来一看是常宁来送瓜子,飞快扒拉了两下头发有些不知所措道:“常知青,谢谢你来送瓜...瓜子。”接过瓜子,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三块钱递过去。
常宁接过钱,看到他不自在的弄头发,细碎的长发遮住了眼睛。
“张知青,你眉眼长得那般英气就该露出来,配上眉心上面那独特的红色胎记衬托得你整个人更有气质了。
我嘴笨,大概就是薄知青给人的感觉很相似,真的很俊。”
从小因为胎记就被同学嘲笑的张远微愣,摸着那指甲盖大小的胎记喃喃道:“真的吗?”
能拥有像青云那样冷酷霸气的气质?
常宁是第三个看到他胎记的人,平日里他都尽量不抬头,长长的碎发遮住后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当然是真得啦!我说张远我和青云的话你不信,现在常宁都这么说你总该信了吧?”
“对啊,张远,我并非说的客气话,我身边有好多身上有胎记的人呢。长胎记怎么了,又不是你愿意长得,更何况这胎记让你看着更加有那种野性的冷酷感,要是长我身上我做梦都要笑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