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权力法案四十条

穿越182年 布鲁托 1581 字 1个月前

赵云道:今天的会议我宣布以下法案内容为《权利法案初稿》,也就是人权法案的核心内容。

第1条权利是自然法则的产物,不应被任何权威所剥夺。

第2条法治优于人治,因为法律是保护公民权利的坚固屏障。

第3条自由即做法律许可之内的事的权利。

第4条公民的权利不是从君主那里获得的,而是由造物主赋予的。

第5条权利法案是公民自由的保障书。

第6条尊重人权是大汉合众国进步的基石。

第7条任何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都是对法治的践踏。

第8条权利是大汉合众国公正的体现,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

第9条权利法案是民主制度的基石,保障了大汉合众国公民的自由和尊严。

第10条公民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等基本权利。

第11条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律,但法律不能剥夺公民的权利。

第12条权利是一切行为契约的核心,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纽带。

第13条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这是大汉合众国正义的体现。

第14条只有尊重人权,才能建立真正的文明国家。

第15条保护公民的权利,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

第16条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第17条任何对公民权利的侵犯都是对国家法律的挑战。

第18条公民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任何形式的压迫都是违法的。

第19条自由、平等、公正,是权利法案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第20条只有通过法治来保障公民的权利,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第21条公民有表达自由的权利,这是民主制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