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聪明人,如果他是重生的,就不难猜到自己也是重生的,他是在告诉他,这一世不用再把自己当做敌人了,他对权利不感兴趣了已经。
“多谢王爷挂念,家书已经寄回,也无甚好东西要带回去的,臣祝王爷此次济州之行,一帆风顺,得偿所愿!”
从赫连珩摆烂的种种行径来看,他这辈子好似的确对皇权不感兴趣了,他对方妙更感兴趣。
他和方妙前世有情爱纠葛,临死之际才发觉有多深爱,这一世他拿的是追妻的剧本。
只要他不捣乱,他想去追妻就去追吧,萧鹤川祝他得偿所愿。
反正,方妙的身份要不了多久也会水落石出,两人也算门当户对。
……
半月之后,宫里按时送来了给他量身定做的状元袍,大红色的状元袍,簪花状元帽,萧鹤川将他穿在身上,在这艳丽的颜色的衬托下,实乃人间绝色。
用人间绝色来形容一个男子,可见萧鹤川容貌之冠绝。
姜岁都看痴了,自己这一遭穿书搞得值啊,人生中唯一的一次主动,换来了一生的开朗。
自己当了老板不说,还白捡这么一个才貌双绝,又事事以自己为先的夫君。
仪仗队一大早就来接萧鹤川跨马游街,这跨马游街,三年才举行一次,场面之盛大,整个京都的百姓都来围观了。
到时候,羽林军会全程跟随维护秩序,百姓们站在道路两边驻足,伸长了脖子观看,两边的茶楼今日都已经人满为患,座位都已经预定了出去。
一般都是来看探花郎的,因为探花郎不仅要才华出众,容貌也要十分出众。
但市井传言,状元郎的相貌才是一绝,更胜探花郎,所以今日都是冲着状元郎来的,想要一睹状元郎风姿。
萧鹤川打马,走在仪仗队的最前面,榜眼和探花都不能越过他,只能走在两边,众星捧月,不过如此。
萧鹤川坐在马背上,背挺得笔直,不同于另外两位脸上带着灿烂的笑意,他虽面无表情,看起来比较严肃,但也丝毫不耽误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他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