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康的将领里,程子言与孟和早就熟识,知道他的本事。孟和在几次讨论当中也表现出卓越的战略思想,很快就征服了其他人,赢得了众人发自内心的尊敬。朝鲁是个爽朗的汉子,平时和人相处,还没说话就先咧开嘴傻笑,一路行来人缘也很不错。
何鸿光三十岁左右年纪,为人沉稳,有丰富的对战和带兵经验,对主将也是绝对服从。随军的还有一位军师俞筝,足智多谋,尤擅阵法,是军队的智囊。二人皆是卓知行特意为卓云鹭挑选的,十分靠谱。他们这一支临时组建的北伐大军,竟莫名地团结和谐。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各司其职,没有其他军营中“抢功”、“各自为战”的风气。
几人商定过后,决定将队伍一分为二,一部分去战火最严重的方城,支援胡峰;另一部分去关城和李良汇合,分配粮草补给,筹划下一步战事。
路线敲定后,众人纷纷与卓云鹭告辞,争分夺秒地回各自的营帐休息。刚才还热闹的帐篷里,瞬间只剩下卓云鹭与孟和二人了。
外人都走了,只剩了“枕边人”在,人前威武飒爽的卓将军立刻没了人形。他三下五除二卸掉了身上的软甲,随手扔在一旁,然后整个人歪歪扭扭地倒在行军榻上,哼唧哼唧起来。
“哎哟,这高强度行军真是太累人了!将军我一身铜皮铁骨,都生生磨没了几分!”
孟和一件一件收好扔了一地的衣物,然后坐在他身边,笑道:“怎么,后悔请缨北伐了?将军是不是觉得,还是长安的纸醉金迷更适合你,风餐露宿行军打仗太过委屈了?”
卓云鹭在狭窄的小榻上翻了个身,顺势把脑袋枕在孟和的腿上,伸手搂住他的腰身:“哪能啊,有美人在侧,风餐露宿也是好的。”
“老实一点,”孟和拍掉在他身上动手动脚的爪子,感慨,“真不知道你的兵将看到你这副混不吝的模样,该作何感想?”
“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呗,反正我从前名声也不怎么好。”卓云鹭嘀咕,“‘长安城混世魔王’也好,‘军营混球’也罢,对我来说都只是个称号,身外之名罢了。”
孟和被他逗乐了:“我怎么听着这话里话外,满是自豪呢?阿鹭,你当真是个无比‘清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