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觉到对方目光,莺歌更羞了,娇怯怯低下头,“公子是说不要,但宴席结束后杜老板让奴家服侍公子,奴家扶公子回房,然后公子就……”
江云轻惊愕,“我怎么一点印象没有!”
使劲儿回忆,可昨夜喝的太多,酒宴还没散场就已迷糊,后面事都不记得了。
莺歌水汪汪的眼里满是柔情羞涩,又带着一丝委屈。
商贾非读书清流,素日应酬宴饮之所大多是酒楼甚至风尘地,年轻女子陪宴是常事,虽说江云轻不喜这些,但时下商者大多如此,处于这行避免不了面对。
这些年他纵横商场,穿梭灯红酒绿,不是没遇到过投怀送抱之人,但洁身自好的他只陪着逢场作戏,从未越过底线。
可眼前情景……
“杜老板呢?我找他。”
“杜老板已经走了。”莺歌答道:“天不亮就起程了,昨夜杜老板同公子说过的。”
“奴家服侍公子穿衣。”
江云轻侧过胳膊,避开她手,莺歌见状也乖乖收回手,起身下床,从桌上拿过封书信递给他。
是杜老板留下的信,内容无外是说理解江云轻处境,心疼他无子还不能纳妾,特意将莺歌留下侍奉枕席,还为他支招,若担心府中妻子,可先将人养在外头,待有子再接回家云云,并附带女子身契。
江云轻一拍脑门,随手将信仍一边,“他可真够操心!”
再看回女子,他是怎么也不相信自己做下这种事,目光无意扫过床褥,上面一抹红色痕迹。
事实摆在眼前无从抵赖,可尽管如此江云轻还是有种直觉:他没有做,但又百口莫辩。
“他这会儿应该还没走远,我这儿不需要人,你回去找他吧。”
“不”
莺歌摇头,情绪激动,“杜老板已经将奴家送给公子,奴家也已经是公子的人。”
“什么人不人的,我不可能对你做过什么,我这儿也不要人。”
“公子……不承认?”
莺歌委屈地咬着嘴唇,“公子不能如此啊。”
眼里泛出晶莹,一滴滴清泪滑落,“杜老板买下数位扬州瘦马,用于官府商客间来往相赠,出手的都是清白身。”
“奴家已侍奉过公子,失了清白杜老板不会再要,回去连被转送机会都没有,没了价值,唯一下场只能是卖入烟花地。”
“公子此举是把奴家逼上绝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