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勒蒙被遗弃在高原上,与自己的尸体相对而视。
老旧的船被困在狭窄的河道中,进退维谷。简陋的驾驶室里,菲勒蒙的粗糙睡袋还在,里面传来一阵忙乱的响动。
“叔叔?”
“别出来!”
菲勒蒙厉声喝道。
一切都结束了吗?从过去而来,杀死未来的自己,最终的命运难道就是被困在这亘古荒凉的高原上,孤独地走向终结吗?
“不,就是这样!我之前怎么没想到?我可以扭转这一切!”
菲勒蒙心想,如果此刻有任何一位画家能看到他的模样,或许他也能像尤迪特一般,获得不朽的生命。可惜,这片土地,数千年来都人迹罕至。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用钢锯切开了死去的自己的头颅。
人的头颅里,仿佛蕴藏着一片汪洋大海。颅骨之间,是大脑,尚有余温。菲勒蒙徒手,小心翼翼地将它捧了出来。
“这就是我的宇宙。”
咔嚓!一阵清脆的碎裂声响起。
菲勒蒙抬头望去,只见苍穹之上,太阳正片片碎裂。
如同欧亚大陆般大小的玻璃碎片,以匪夷所思的“低速”,数十万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向着四面八方飞散而去。光球层中,水银和氩气奔涌而出,相互交融,化作一片星云般的浊流。
大地上,只残留着令人悲伤的光芒。那是百万度高温的灯丝余热,所散发出的幽蓝色残光,毫无生气。
并非完全的黑暗,但也绝不明亮。
埃塞俄比亚高原的荒野上,原本的碎石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黑色的浪潮,如同潮水般涌动起伏。如果不是活物,不可能这样移动。
是蚂蚁。啊,菲勒蒙认得这里!
远处,一个流浪的身影,正蹒跚着朝着菲勒蒙的船走来。他拖着如同锁链般垂落的内脏,全身爬满了蚂蚁,锋利的颚不停地啃食着他的血肉,森森白骨暴露在外。
这样的伤势,换做常人,早已魂归西天,但他却依然行走着。从他虚浮的步伐来看,他已经没有力气,甚至没有意愿去驱赶身上的蚂蚁了。
即使面容被啃食得面目全非,菲勒蒙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来人。
“塞西尔·罗兹。”
“要保险吗?”
罗兹问道。
“这不是深海的魔法。是你把我引到这里来的吗?还有,你……这是怎么回事?”
“要保险吗?”
罗兹的目光并没有落在菲勒蒙身上。菲勒蒙顺着他的视线望去。
对岸不知何时立起了一块巨大的铝制招牌,比“星期五号”还要大上许多。招牌上满是灰尘,颜色斑驳,仿佛已经矗立了无数岁月。
“从摇篮到坟墓。”招牌上这样写着。
“要保险吗?”
菲勒蒙回过头,看向塞西尔·罗兹。罗兹向他伸出了手。连洞悉生命的超人都无法拒绝的提议,菲勒蒙这样渺小的人类,又怎能推辞呢?
船无需停泊,高原上没有高低起伏。河水既不向前,也不向后流淌。菲勒蒙扶着栏杆,正欲下船。
“不行。”
朱丽叶一把拉住了菲勒蒙的衣角。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你不能去那里。”
“朱丽叶……”
菲勒蒙闻言一惊,停下了脚步。就在船下,密密麻麻的蚂蚁正在水中挣扎,溺水而亡。他用手拂去试图爬上义肢的虫子。
“我不是让你待在里面吗?”
“但是……”
这只是无谓的争执。菲勒蒙意识到自己的失误,连忙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