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丫头,谁说我们就几个人了?二爷早年可是贼王,在这一片颇有威望。”
孔立说到贼字时,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
但很快他就继续道:“你今天见到的只是一支小分队,实际上我们队伍有好几十人,兄弟们各个身手不凡,以一敌三不在话下!”
挽月半信半疑,悄悄看他:“那你呢,你也能以一敌三吗?”
孔立笑了笑,把袖子挽上去,在挽月面前屈起手臂来。
“你看。”
麦色的手臂,鼓囊囊一团肌肉。
挽月情不自禁伸手去摸。
阿立笑着,任由她摸,表情些许骄傲。
“二爷虽然早年是贼,但很仁义,对我也很好,教了我很多本领。”
说着,竟然神奇的把手在挽月身后一晃,再摊开掌心,上面已经放着一支发钗。
“送给你。”
那发钗虽然是木头的,但雕刻的十分精致,上面的花纹美丽又秀气。
挽月欣喜的拿在手里看着,赞叹着:“真漂亮。”
孔立看着她喜欢的样子,低声说:
“这是我自己雕刻的,这些年,我每想起你一次,就做一枚这样的簪子,这是许许多多中,最漂亮的一个,我一直贴身带着,为的就是有一天能亲手送给你。
现在我终于能把它交给你了,你收着,好好地收起来,女人出嫁的那天要盘发,到时候你就用它盘着头,嫁给我。”
挽月把簪子握在手心,明明是轻飘飘的分量,却又觉得是那么的沉重,压在她心上,把一整颗心都装的满满的。
两人并没相处多久,很快就有人来敲门,告诉孔立稍后有要事商议。
对挽月来说,她几乎是才见到阿立,就要跟他分别,她充满了不舍。
孔立也舍不得她,但眼下并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挽月知道自己再待下去,大概会给他们添麻烦,便只好准备回家。
想到那身营长的衣服对孔立他们也许能更有用。
她在离开前,主动提出换回那身小厮的衣服。
她脱衣服时,孔立要出去,挽月道:
“就别走了,太久没见着你了,我想多看看你。”
孔立便背对着她,在房间里站着。
两只耳朵红的尤其扎眼。
挽月瞧见了,便忍不住低着头笑。
换好衣服后又逗他,故意从身后抱住他。
孔立僵了下,声音微颤:
“挽月,别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