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不到就想回去,结果被……自称喜欢的人拖进玉米地,那之后她一直邋遢示人,哪怕不得不迫于流言嫁了。
只是,那时候就开始看身边的一切都不顺眼了。
唯一顺眼的小年轻,看来也是一样的。
“我注意到你的皮筋外层掉差不多了,这样头发会疼吧。”宁向星翻找了一下自己的挎包。
他记得,还有两条捆画笔用的皮筋,蓝色的。
找到了!
解下两根皮筋,宁向星放在手心举着;“可以用这个换吗,不够的话,明天我再拿几根来。”
皮筋,一分钱好几条,但是要想用来扎头发,需要用线用特殊手法绕一圈,这样不会把头发卷进去。
妇人自己都没察觉到皮筋已经破破烂烂。
她的手有点抖,伸出去的时候察觉手心是汗,手背还有结块的鼻涕。
又摊开手:“给我吧。”
她觉得自己碰一下这样的人,都要脏了别人。
宁向星见她同意,也高兴。
真心的高兴。
这皮筋,用现在的钱买,一厘好几条啊。
赚到了呜呜,大姐你真淳朴。
宁向星喜滋滋的带着草鞋走了,没注意到身后的女人忽然跑到水桶边,疯狂洗自己的手。
几点水珠溅到脸上又滑下来落回了水桶里。
用流言反击流言后的第一个早晨,宁向星是惬意的,刚占了一个大‘便宜’,省下了五分钱,可以买五百块的东西。
要不买瓶香槟尝一尝吧?
还有那个火腿片,真不错呀。
拉开抽屉,宁向星眼皮一跳。
还真动手了。
他装没事人一样重新把抽屉关上。
已经回来上班的丰收不解的往这里看了好几眼。
中午,宁向星去了胖婶家。
新鲜的五花三层,被炖成香而不腻的烧肉。
宁向星更偏向三分肥的瘦肉多一点的,那些肥滋滋一点的都提前分出来给胖婶,让她自己分配。
别看胖婶嘴巴挺大的,做饭的味道都堪比饭馆的,而且卫生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