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她不掺和

齐明月没有选择一起坐村里的牛车赶往县城,而是早早与秦书言以及大队长他们约定好了见面地点——就在纺织厂家属区东面的巷子口。

她实在受不了在路上晃悠三个多小时,屁股都要坐麻了,相比之下,自行车速度快,最多一个半小时就能到达目的地。

而且,一旦完成指路的任务,等秦书言和大队长他们找到那几家想卖名额的人家,她就能提前撤离,去处理其他事儿。

骑自行车行动更方便。

至于具体的交易细节嘛,齐明月觉得自己还是不要插手为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这次去县城买名额,大队长家去了三个人——大队长、胡婶子和荷花,另外,还带了一百斤小麦。

齐明月之前打听到,家中有病人的那家想要换一部分粮食,最好能是细粮。

大队长听说后,直接把小麦带上了。

小麦找人磨成白面不就是最好的细粮嘛?

今天不是星期天,也就意味着这一天村里不会安排固定的骡车前往县城。

想去县城,要么自己走,要么花钱包车。

大队长家去的人多,带的东西也重,若是靠两条腿走,无疑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起码走大半天才能到。

秦书言忍受不了这个徒步之苦。

况且两家人正心急火燎赶着去敲定名额呢,谁也不想在路上耽搁太长时间。

两边商量了一下,最终合伙出资包了一辆骡车。

大队长家出大头,秦书言人少,出小头,倒也公平。

天色刚蒙蒙亮,大概刚过六点的样子,他们几个就匆匆忙忙出发了。

齐明月则又多睡了一个多小时才慢悠悠起来洗漱。

早饭吃了一个榛蘑猪肉馅的包子,一个金灿灿的煎鸡蛋,然后就着半个咸鸭蛋喝了一碗热腾腾的白米稀饭。

吃饱喝足,浑身暖洋洋,开始做出门前的准备工作。

从柜子里拿出帽子、方巾,熟练地将自己的头脸包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

然后背上那个带盖的万能空背篓,这才跨上自行车,向着县城的方向骑行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