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民国文豪的原配(16)

柒月一边欣赏,一边吐槽:穿着长及脚踝的绸质长衫,抽雪茄,喝咖啡,这是民国的特有产物,中西合璧,土洋结合。

柒月隔天上午就回了沪市。跟她一起回去的还有王铭恩,这个厉连城身边最亲近的副官,精明能干,八面玲珑,帮助柒月很快就把四合院租了出去,打发了打扫烧饭的娘姨,柒月医馆也顺利关张。

一个月后,柒月回到了陇城。这次,跟她一起回来的除了王副官,还有秦淮。杜若被父母劝阻,留在了沪市。

柒月很快入职陇军军医院的医师,秦淮依然做她的助手。

军医院里的医师都是西医,从外国留学回来的,个个衣冠楚楚,西服穿得挺括得体,领带系得一丝不苟,带着一两个助手,拎着大皮包,和她在沪市见过的那些西医没两样。

听说柒月并没有海外留学经历,却号称中西结合,医术了得,治好了吕府的老夫人。那些军医并不服气,尤其见她年轻貌美,都以为她是厉连城的相好,不过为了今后能嫁入督军府,刻意拔高自己,给自己造势而搞了个女神医的名头。

民国时期,连女医生都非常稀少,有如凤毛麟角,更别说什么女神医,那是闻所未闻。

柒月也不和他们计较,先在陇城安顿下来。有了那些闲话,她不好再住厉连城的别馆,搬去了城里的旅馆。

这天得了空闲,正要和秦淮出去找房子,王副官及时出现在她面前,一身铁灰色军装,腰板挺得笔直,给柒月敬礼说:“齐小姐,少帅已经替您物色好了住处。我奉了少帅之命,来接您去看房子。”

秦淮瞪大了眼睛,怒目而视。

这个姓王的是厉连城的第一狗腿子,对柒月如此殷勤周到,说明少帅对柒月见色起意,心怀鬼胎。

柒月这般容色倾城,觊觎她的男人一定很多。但秦淮不希望她被厉连城盯上。

且不说,厉连城成天动刀动枪,打打杀杀,血腥残暴,就说这些军阀们,哪个不是一身恶习,抽大烟,赌博,嫖妓,花天酒地?身边的女人何其多,不算家里的太太、姨太太,就是外面养的舞女、戏子,十根手指头都数不过来。

厉连城这个暴虐纨绔,绝对不是柒月的良人。她如果真的跟了厉连城,要么给他做小妾,要么被他玩够了再抛弃。

秦淮之所以离开十里洋场的繁华沪市,跟着柒月来人生地不熟的陇城,就是为了守护柒月,不让她被厉连城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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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月坐着王副官开的车,去了一处督军府名下的产业,离军医院不远。

两进的明清旧式院落,布置得跟沪市那个四合院几乎一样,有紫藤花架,有金鱼池。卧室里的架子床,还换成了西式弹簧床,完全符合柒月的所有要求。这是心有灵犀吗?

柒月非常满意,问买下来要多少钱。王副官回道,少帅说送给她了,不要钱。

秦淮闻言,皱了下眉,道:“无功不受禄。恕我们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