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也由不得我选择,脚步大跨,横脚踩在了车头上,就去接那武器。
这时候也不会顾得上到底是什么车,也想必那车主不会介意我,80千克的重量,一脚踩上去,坏了他的车头铁皮,车子警报连连。
路的中央,自动步枪的弹壳咣当当掉在地面。
弹壳像是雨水,一如这街道的狼烟怒花绽放,浇灌出了城市的破败,而同时燃烧着人们心中的平静。
我生平第一次拿起了那把枪,也是生平第一次开枪射杀,子弹出膛,枪托抖动着腰膀子肉,周围的战友好心帮忙,全然不顾自己看到的是一张怎样的面庞。
那一枚枚子弹送出去打上对手的面庞,或者子弹随意的飘洒,在地面上射出弹痕威胁着他们的前进。
火花四溅的时候从不会有什么美丑掺杂其中。
平日里高明的经理,漂亮的小姐,到了这时都仅仅是手里面拿着武器。
专注地目标一致的,可不会涉及对方打死了多少个猎物,自己打死了多少个猎物,而只有谁可以让怪兽离开。
那时候我生平第一次不是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