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定过亲了,再被退婚,女儿家的名声就坏了,于是这女方家最终不得不把女儿嫁了过去,还几乎陪嫁的大半的家财。
结果,嫁妆一入夫家,立刻就被婆家把持住了。
铺子,田庄,全都是男方嫁家的兄弟,叔伯接管了。
单单是这样,女方也就忍了。
成亲刚刚满了两年,男方就花完了女方带过去的钱银,连田庄铺子也变卖了不少。
这女儿硬气,任男方家各种磋磨也不肯回娘家再跟父母索要钱财供男方家挥霍。
女方女儿怀孕即将临盆,女方带进婆家的忠仆听到男方家偷摸商量着让女方家的女儿一尸两命。
因为男方家已经给这男人找好了下家。
女方打上门去,抢回了女儿,但,转眼男方家人多势众,又把这女儿抢了回去,扬言要女方家奉上全部家当才肯罢休。
为了自家女儿,这女方家不得不把余财全给了男方。
可,到头来。
这女儿还是一尸两命的。
说是忤逆婆婆,甚至想殴打婆婆,一跤把自己摔死了。
这单案子,来顺天府审了足足有一个月。
男方一直说女方家是污蔑,那女儿的死是意外。
女方苦于死无对证,原本陪嫁过去的忠仆全都被男方陆陆续续的发卖了。
最后,还是这男方家请的打算让这女儿一尸两命的稳婆,把这男方的行径,通通说了出来。
到了这会,男方招了,说这女方家的女儿生前骂过婆婆,属于忤逆,大不孝,所以他忍不住推了一把造成女方女儿死亡,而且女方父母在他们成亲了以后,因狗眼看人低,经常挑拨他们夫妻二人感情,才导致他们感情破裂。
顺天府最后的判决也是绝了。
因妻子的身份卑于丈夫,丈夫杀妻事出有因,并非故意,故只需杖六十,徒一年。
又因女方家倒打一耙,诬告男方杀妻。按大明律,诬告别人死罪不成,女方家反而被判处了死罪。
因为是死刑案件,必须经大理寺复核,当时的大理寺寺卿嫉恶如仇,一看就炸了。
这才重启了复审。
大理寺卿开审当天就把顺天府尹骂了个狗血淋头
丈夫说妻子辱骂婆婆,忤逆,大不孝,证据呢?
丈夫说妻子不是他故意推的,证据呢?
丈夫是当事人,不是证人,他说的话,不能作为证据,他也不是人证。
妻子死了,一尸两命,毋庸置疑。
稳婆证实这男方曾经起过害人的念头并且正在实施当中,这人也确实死了。这是实打实的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