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淤泥做砖坯的前两天,大家交流的都是要不咱们跑吧、要不咱们回去当土匪吧、要不咱们反了吧!
结果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大家讨论的问题忽然变了:“你有几枚子弹了?”
“嘿嘿,10枚了,”金岚说道:“我感觉我肯定不到一个月就能拿枪!”
明明他们本来就有枪,到了这里还得干活才能有重新拿枪的资格,听起来特别荒诞,但大家忽然就乐在其中了。
能不能拿枪,好像突然成了一种荣誉。
起初偷懒的人不少,都是一个个在那装样子不出力,别人干活的时候,他们就躺在河床边上晒太阳睡觉,或者看着别人干活。
可到了第三天就有点不一样了,之前没干活的还感觉有点害臊,别人休息的时候他们还在干活,就为了把前两天落下的进度给补上。
不然到时候别人都拿枪了,就自己干巴巴的空着两只手,太特么尴尬了。
而且杨小槿说了,少一个人没完成,都不能教课。
这就让金岚犯嘀咕了,他和张一恒现在每人都管着一百多号人,手底下谁进度快,谁进度慢,那都是清清楚楚的。
金岚和张一恒合计了一下,有些人差的确实有点多了,于是金岚就带头开了个小会:“是这样,咱们的目标都是为了早日攒够一百枚子弹拿枪,但有人的进度落下,要是他们还在偷懒我也不会管他,但你们也看到了他们自己也很着急,是这样,我作为队长,我给他们捐一枚子弹。”
说完,张一恒也给二队说:“我也捐一枚我赚来的子弹。”
土匪们面面相觑,等了好半天才有人犹豫道:“那我也捐一颗吧,但提前说好以后得还我啊!”
没过一会儿,一大群人捐出来五六枚,虽然还有缺口,但也算拉近了一些距离。
金岚欣慰的点头:“咱们兄弟都是好样的,继续干活!”
任小粟远远的看着,他忽然对身边的杨小槿说道:“我曾在88壁垒的图书馆看到一本书,它被人藏在角落里,叫做《乌合之众》。”
“这本书里有句话说,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倍感安全的归属感,”任小粟继续说道:“也许这也是为什么身处群体中容易被洗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