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艺霖不知道,自己母亲正在纠结一顿饭应该吃多少的问题。
只以为魏莲花是惦记她说的礼物。
此时见魏莲花将饭吃完,王艺霖快速跑出屋子从外面抓了些东西回来。
走回房间,王艺霖小心翼翼拉过魏莲花的手,将东西放下:“阿娘看看喜不喜欢。”
小手划过魏莲花的手心,引得魏莲花微微蹙眉:一个小孩子的手,怎么会这么粗糙。
王艺霖的手没有丝毫小孩子的柔嫩,粗糙的如同砂纸。
手背更是如同干裂的土地般,连纹路都是一块一块的。
许是常年捡垃圾的原因,王艺霖手上长了些癣。
上面涂着一种绿色的药汁,导致王艺霖的手裂开一道道血口子,看起来有些渗人。
这不应该是一个孩子的手。
魏莲花下意识的看向自己的手,没想到竟比那孩子还要白皙细腻些。
魏莲花:“...”虽然她很不喜欢孩子,可这并不代表她喜欢看小崽子们受苦。
说出小崽子三个字后,魏莲花吐出一口气,心情忽然好多了。
什么孩子孩子的,听起来就像是落在身上的害虫。
还是小崽子说着顺嘴。
王艺霖一直紧张的盯着魏莲花的手,或者说,是盯着魏莲花手中的三个彩笔头看。
这三个彩笔头,一个橙色一个蓝色,一个绿色。
都是只用到一半就被人丢进了垃圾堆。
她当时一眼便看到了,当即用脚踩住,想着回家拿给她娘。
有两个小男孩想过来抢,还被她狠狠的打了一顿。
她娘每天都拿个棍到处撅,大家都说她娘疯了,可她却知道,娘其实只是想要画画。
可惜她家穷,连写字的铅笔,用的都是别人不要的笔头,更不要说彩色的画笔。
魏莲花低头看着自己手中这三根拇指长的笔头,伸手抓了抓后脑勺:她喜欢画画么!
就在魏莲花疑惑的时候,脑海中忽然出现一个男人的声音:“莲花,不是爱不爱,是你真的配不上我。”
“我叫博远,你叫莲花,你看,你连名字都配不上我。”
“喜欢吃牛排,看芭蕾舞,写诗,你喜欢下地干活,做饭,挑粪。”
“莲花,我们不可能的,我如果真的和你在一起,将来一定会被外人耻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