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昕慢悠悠地喝了一口茶,方才说道:“全县令,听说,范仲淹去岁在吴县买了一千亩田地,成立范氏义庄,可有此事?”
全县令起身回道:“回王爷!确有此事!”
赵昕笑道:“全县令,实不瞒你,本王就是为了这事来的!既然如此,就把你知道的看到的都如实跟本王汇报一下!”
赵昕默然想起,宋朝好像实行“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北宋政府不再执行强化国家土地所有制的措施,不再运用政权力量进行土地再分配,不再调整土地占有关系。国家不再干预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对土地自由买卖和兼并持自由放任的态度。这也是范仲淹买地建立范氏义庄的前提条件。
但据自己所知,范仲淹并没有因为成立范氏义庄而被弹劾,一而再再而三的贬谪,可为何眼下却有人拿此事做文章呢?莫不是自己这只蝴蝶引起了什么效应?
全县令理了一下头绪,小心翼翼的说道:“去岁,范大人在本县天平山下买了一千亩田地,还是本县亲自办的买卖田契,但奇怪的是田地所获收入,范大人却是分文不取,而是用来救济族人,并且制定了十三条规矩,称为义庄。”
赵昕笑道:“本王倒是好奇,都有哪些规矩,说来听听。”
全县令似乎早有准备,从怀里掏出一张宣纸来,递给了赵昕。
赵昕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逐房计口给米,每口一升;冬衣每口一匹,十岁以下五岁以上减半;婚嫁丧葬亦予济助,其中尊卑长幼有差等等,共计十三条。
看了一下,大体上就是对范氏义庄田产收益的分配作了明确的规定,大致包括同宗族各房日常的衣食和为官家居者的米绢供给、婚嫁丧葬的费用拨付等等。并同时规定只要族人出仕做官,摆脱贫困,就取消其相应待遇;且专门列出一条:倘若乡亲、姻亲、亲戚陷于贫窘,或遇饥荒不能度日,诸房共同核实后,可用义庄粮米“量行济助”。
但若有好吃懒做,为非作恶,欺男霸女的范氏子孙,同样也会扣除相应的补给,若有生活不检点者,比如私生子之类的是不能领取救济的。
在赵昕看来,这就是用利益和奖惩制度来对范氏族人进行管理,这种以理论做指导,礼、法并用的做法,打造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也是范氏家族兴盛不衰,八百年人杰辈出的秘密,其实也就是最早的家族企业。
赵昕笑道:“全县令,你可知范仲淹缘何买地啊?”
全县令回道:“王爷,这个下官到不清楚!不过民间多有传言,下官不知当讲不讲。”
赵昕示意道:“此间,没外人,但说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