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恩斯已经成为了血裔。
它回不去了。
就算它一定要走,不是在路上被太阳晒成灰,就是到了教廷里被教廷收起来当狗。也许,有可能连狗都不如。
世人以为教廷是慈祥善良的。
但精通教廷阴暗面的巴恩斯知道,那是多么黑暗残忍。
很简单有道理。
教廷想要培养针对魔物的生物。
就需要比魔物这些怪物更残忍,更变态。
宗教裁判所。
就是这样的组织。
那里的人,接受最严苛的训练。
他们不要私财,禁绝女色,定时,定期,用带铁钩子的鞭子抽打自己,时不时的会在身上绑缠苦修带,让自己时刻处于痛苦之中,来克制红尘的引诱。
这些苦修士,和巴恩斯一样。
都是最冷血无情的杀手。
然而,巴恩斯终究是一个人,一个年轻人,一个年轻的男人,他到底被一个女人迷住了。
像巴恩斯这样的人十分可怕。
它们可以。
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从前的巴恩斯只知道杀怪物。
但现在巴恩斯自己就是怪物了,它不得不给自己一个新的目标。
那就是救赎。
让身陷苦难的人得救。
所以他才在于此。
他不是想要在这里当什么狗尸比的喀巴山之王,而是想,也许,可能,大概,有没有一个机会,把这里受苦的人,救了。
如果有人知道他的这些心理,一定会和他说。
你还年轻,有这些想法是对的。
但总有一天,你老了,孤独了,寂寞了,你身边的人,会一个接一个的减少,沉沦,甚至堕落。
你什么也救不了,什么也做不到。
到了那时,你就会明白,什么渴望都是假的。
一个人,给自己找到的,哪怕是一丝丝的快乐,都是弥足珍贵的。
因为一个人,哪怕是血裔。
最多能做的,其实就是对自己好点。
不要跟自己过不去。
不要去想什么理想,责任,努力,帮助之类虚无缥缈的东西。
那些东西,根本毫无意义。
你不需要它们。
正如你从来也没得到过它们。
这些话。
不是笑话。
也不是道理。
而是在无数时间的洗礼下,最后残存出来的现实。
但是。
不得不说。
此时的巴恩斯还想试一试。
艾恩看到了巴恩斯。
它神秘的消失,又神秘的出现。
这让艾恩十分羡慕。
它要是有了这种力量,还怕什么呢。
可惜的是,人与人的差别,有时真的太大了。就好像巴恩斯,明明是一个新近才觉醒的血裔,人家还不怎么吸血,可能有严重的营养不良,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力量之强,竟然如此变态。
直接让艾恩怀疑,自己几百年的积累成了笑话。
当然。
艾恩也有很多能力。
比如阴影魔法,化身魔法什么的。
但是,老实说,这些能力很多都是艾恩到处学来的,是它自己,好不容易才拥有的。
就好像一个人,努力学习,才掌握的知识,被别人几个月,随随便便的翻翻书就超越了。
怎么能不让人心里难受呢。
但是,有时,就是这样。
现实总是让人如此难受。
“巴恩斯,”艾恩发出甜蜜的声音。
“看来你已经决定了。”
“是的。”
巴恩斯看着艾恩,他轻轻一笑。
“我选择,拒绝。”
“什么?!”
艾恩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呢,明明之前已经都心动了,为什么要反悔,到底是什么原因?
但这已经迟了。
巴恩斯已经一拳击出,抓入到了艾恩的胸口。
然后,它手往回抽,取出了一只小塔。
“你!”
艾恩不甘心的叫了一声。
它一下子跪倒在地上了。
不过巴恩斯却无动于衷。
它此刻的注意力已经全在手上的小塔上了。
这是一只白森森的小塔。
大约是时常被人把玩,在边角处,已经出现了晶化状了。这让小塔在狰狞之余,又有些异样的美观。
“这就是血塔。”
巴恩斯产生了一丝悸动。
从他的内心深处,有了一丝极度的渴望。
想要把这小塔,拥为己有。
他也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