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还有那么一丁点良心!
要是真干这些事情,偶尔夜半时分,这么一丁半点的良心也会传来微弱的疼痛感!
所以大唐帝国的教育制度,虽然是采取精英教育,但是却是有着大规模的奖学金制度,从小学到大学都是非常的完善。
几乎所有的大学,全奖学金的学生都会占据百分之二十以上,这一点,可以说是在李轩的强行要求下执行的,而很多礼部的官员其实并不同意实施这么大规模的奖学金制度。
但是这些人,无法影响到李轩的抉择!
不管怎么样,李轩还是需要给普通民众留下一道口子,让他们有奋斗的目标和希望。
教育制度综合精英制度和奖学金制度,显得如此奇葩,同样的大唐帝国的其他众多制度,很多在后世看来也是比较奇葩的,比如说法务部,这个机构是立法机构。
但是这种立法机构却是正儿八经的行政部门,直属内阁,其政治地位和其他各部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和后世的诸多国家里的立法机构是各种议会,大会之类的全然不同。
为什么?
以为大唐帝国是君主制度,是不可能任何性质论政议政性质的机构的,皇帝就是天,皇帝就是地,皇帝的话就是法律,立法机构所需要做的,就是根据皇帝的意愿制定相关的法律就行。
而法律的目的,也不是什么其他什么,同样是为了维护统治而已。
大唐帝国的法律,只是一个工具而已,和军队,百官等诸的事务一样,都是李轩用来统治帝国的工具。
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么也就会知道,李轩搞出来的司法改革,其目的同样也不是为了给天下一个没有贪腐的世界,而是为了维护统治,所以就有了很多看上去非常不合理甚至是缺陷的司法改革内容。
所以,就出现了一堆行政官员组成的法部,按照皇帝的意见制定,更改法律,至于普通人的意见,不好意思,他们听不到,听到了也置之不理。
法部的变动,和督察院,大法院的相关改革都差不多,都是人事和财政上的改革。
而各部门内部的变动,实际上并不大。
督察院依旧是负责公诉以及百官监察等任务,甚至连负责监察百官的部门都没变,依旧是督察院反贪局。
但是整体上虽然没变,但是这对于李轩而言已经是够了,没有了行政官员的牵制,司法机构,尤其是督察院这边就能够不受干涉。
这样一来,督察院在监察百官的时候,就会没有太多的牵制。
督察院的变动,乃至整个司法体系的变动,都是李轩针对吏治改革的一部分而已,而这种改革,一时半会的是看不到什么太过显著的效果的。
真正想要得到短时间内的显著效果,李轩还是准备搞一场吏治肃清行动。
去年的吏治整顿行动,虽然规模不小,但是很显然依旧没能威慑住百官,要不然的话,也不会继续出现江北道大规模贪腐的事件来。
这一次,李轩准备搞一次大规模的贪腐,而且和以往只针对中低层官员不同,这一次他准备从上往下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