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
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王旭算是听懂了,荀牧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让他帮忙牵线搭桥啊。
话说,血凤这丫头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荀牧的条件不差吧,圣人子嗣,哪怕修炼天赋弱了点,可上面有当圣人的爹照看着,用资源堆也能堆出个金仙来,跟着他有的是好日子过。
她自己除了长得漂亮点,又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
花瓶一个,这是王旭对血凤的看法。
当然,她是有点修炼天赋,未来不说准圣,七阶金仙的问题并不大。
可七阶能干什么,跟在荀牧身边的护卫都是七阶修士,在圣人眼中七阶连给他们当狗的资格都没有。
血凤又是从青楼那种地方出来的,底子也不干净,不会真把自己当大小姐了吧。
圣人世家的大小姐,都不敢奢侈爱情,她也在社会中摸爬滚打过,不至于那么天真吧。
“这方面我会帮你说和的,不过你也得自己争气,提高下外在条件。我这么跟你说吧,到了七阶金仙境之后,有一次重新塑体的机会,你努努力,到时候也给自己整整外形,不说变成帅哥,起码得对得起观众。”
王旭说着的同时,忍不住看了眼荀牧的样子。
荀牧的长相,有点类似老版红楼梦中的贾宝玉,都是那种圆滚滚的身材加大饼脸。
堕落世界以瘦为美,别说这个世界的人了,就是王旭也不觉得荀牧的长相能及格。
女人嘛,都是外貌协会的人。
血凤又是武者性格,你长得不帅,修为又不高,她能一眼喜欢上你才怪。
“我丑是丑了点,可常言道,粗柳簸箕细柳斗,世上谁嫌男人丑,我还是很有内涵的。”荀牧一句三叹息,也明白自己的硬件缺少说服力。
说到最后,荀牧又看了看王旭,嘀咕道:“王哥,如果将我换成你,恐怕血凤姑娘早就乐意了吧。”
王旭一听就觉得不对了,笑道:“怎么,拿话点我,怕我跟你抢女人啊?”
“不是不是,我就这么一说。”荀牧赶紧反驳。
“你也不用激我,我心有大道,不近女色,情情爱爱是你们年轻人的事,我要是对这些感兴趣,早回家抱孩子去了,老婆孩子热炕头多好,何苦出来打拼呢?”
王旭看到荀牧还想说什么,微微摆手:“你放心吧,能帮的我肯定帮,血凤还小,你王哥却是过来人,这年头什么都可以信,就是不能相信爱情,我要是能说服她为了物质跟你在一起,她以后肯定会幸福的。”
荀牧:“...”
这话他没法接啊,为了物质跟他在一起,这意思是他能得到血凤的人,却永远得不到她的心了呗。
别这样啊,他的长相没那么欠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