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血尊者离开,王旭拉开椅子坐下,对荀牧开口道:“荀公子是性情中人,而我就喜欢跟爽快人交朋友,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不知道荀公子给不给这个面子?”
荀牧看了眼站在一旁的血凤,他也没想到一切会峰回路转,正色道:“我不管你因为什么搭救血凤,救了就是救了,这个恩情我不会忘记,以后你就是我的朋友了。”
王旭含笑点头,之前在堪舆将军府上,就听人说圣城中的二代嚣张跋扈,当时他还在担心会不会有麻烦。
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有荀牧这个朋友在,再加上血凤为他效力,三环区的生意也算有人照拂了。
至于血凤跟荀牧能不能走到一起,这个问题他不关心,搭救血凤是为了收服血尊者,荀牧的事不过是一石二鸟。
成了固然是好,不成他也没什么损失。
真要说起来,荀牧这种废物二代,在他心目中的价值还不如血尊者高。
血尊者能越阶而战,以金仙修为横击准圣,只要调教得当,未来会有一番大作为,在他身边也能做个左右手。
荀牧不一样,他的身份是便利,同样也是麻烦,这人一把双刃剑,跟他牵连太深,难免会卷入各大将军府的明争暗斗之中,这些是不得不考虑的。
“哎呦,哪位爷这么大的手笔,将我的宝贝凤儿都给带走了。”
血尊者很快去而复返,身边还带来了一个四十上下,风韵犹存的美妇人。
美妇人是仙人居的老板,现任的合欢宗宗主冯二娘,一个年轻时艳压群芳,曾引无数天骄争锋吃醋的人。
老了之后,冯二娘也是姿色不减当年,一颦一笑中满是成熟女性的风情,声音甜的能酥掉人的骨头。
“冯妈妈,卖身契拿来了吗?”
王旭态度一般,合欢宗算不上大宗门,门中没出过圣人境修士,自然不值得他太过重视。
察觉到王旭的冷淡态度,冯二娘脸上的笑容更深。
走江湖的人就是这样,难免喜欢以貌取人,你越是对他们和颜悦色,他们越觉得你不值钱。
相反,你态度高冷一点,让他们摸不着脉搏,他们反而会伏低做小,以免得罪不该得罪的人。
“带来了,带来了,凤儿这丫头我可喜欢了,她能有个好归宿我是打心底里高兴啊。”
冯二娘说着场面话,这样的话听听还行,谁真信就是傻瓜。
王旭当然没傻到,会相信一个老鸨的话,摆手道:“钱我已经准备好了,血尊,将钱给冯妈妈,把卖身契拿回来。”
血尊者打开盒子,将盒子放在冯二娘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