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悯农诗,放在后世就跟床前明月光一样,基本上谁都能哼哼两句。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这首诗是八句诗,前面还有四句:“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前四句王旭没写,为什么不写,一是前四句只能算一般,二是前四句太招人恨。
他可是朱党的后备役成员,写诗,写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这不是讽刺士绅兼并土地,给寒党新政摇旗呐喊么,当然不能那么写了。
只写后四句,去掉那些带有讽刺性质的,就只剩下了对农民辛苦,对粮食来之不易,应该珍惜的劝说,算是标准的政治正确。
至于满大桌子的菜,酒足饭饱,写这样的酸诗是否合适,其实一点都不影响。
历史上,生于唐代,一路做到宰相位置,写下这首悯农诗的李绅,可是一位最爱吃鸡舌头的雅士。
传说中,李绅吃饭,必点凤舌这道菜,一顿饭要杀三百只鸡,只取鸡舌头,其余一律不要。
他还有一个毛病,被宰杀的鸡,取了舌头之后必须丢掉,挪作他用都不行。
李绅有个小妾,觉得将整只鸡丢掉太可惜了,就留了一只鸡晚上炖汤喝。
到了晚上,李绅喝汤的时候一看,发现鸡汤里没有鸡舌头,立刻就大发雷霆。
后世有历史学家出来洗地,说李绅吃鸡舌头,将鸡丢掉,是为了救济穷苦百姓。
穷苦百姓吃不起鸡,就整天守在李绅家外面,捡那些不要的鸡回去吃,李绅这么做是善举,不是真的极尽奢华。
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又不是唐朝人,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李绅的行为,一直被人津津乐道,与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比较起来相距甚远。
嗖!!
一诗写完,万丈金光,从纸面上冲天而起。
金光在半空中组成四句诗,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文光一路向上攀升,很快便达到了八丈,与九丈诗成镇国只有一步之遥。
“诗成镇州!”
看到这边的动静,大堂内的食客都坐不住了。
在座的有一个算一个,不是文人便是士绅,没有一个目不识丁。
眼见这篇诗词,只差一丈便能镇国,有人惊呼道:“这是谁写的诗,名利居难道来大儒了?”
“不是大儒,是一个年轻人,看上去好年轻啊,他有二十岁没有?”
“十七八的年级,有如此诗才,这种人我们扬州没有吧?”
“谁说没有,难道你们忘了几年前,被薛大儒带在身边少年了吗,那个少年可是春风得意,十几岁的年级,就写下过好几首镇府诗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