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福州城时,已经是后半夜了,大街上夜深人静,一堆堆烧成灰烬的纸钱,在夜风下翩翩起舞。
一些穷人家的孩子,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手上提着个白灯笼,将大户人家供奉在外面的祭品,偷偷的拿回家去吃。
在门外摆放祭品,是福州人的当地习俗。
福州人认为,七月十五中元节这一天,自家祖先会回家看看。
在门外摆上一桌祭品,用来贿赂押送的鬼差,能让先人在下面少受点罪。
祭品五花八门,穷人会用玉米粉掺和杂草打草饼,打好的草饼又硬又干,用芦苇杆串起来挂在门上,第二天早上还可以充当口粮,面对这样的破落户,乞丐都不会来光顾,因为草饼吃之前还得用水煮一煮,不然会跟石头一样硬,乞丐都嫌这东西废牙。
稍微富裕点的,则用点心与黄酒作为祭品,分量不用多,一盒点心两杯黄酒就够。
这些东西往门口一摆,到了后半夜,乞丐与流浪汉便会来捡食,只要不是太抠门的人家,一般都不会去制止。
至于豪门大户,那就了不得了,一般在中元节这一天,在门外摆上一桌酒菜才够档次。
所以在这一天,鬼跟穷人都像过节一样,前半夜祭品留给鬼,后半夜祭品留给人。
大人爱面子,不好意思出来拿,就让自家的孩子动手。
十几个孩子围在一起,一拥而上,一桌酒菜用不了几分钟就会被抢个干净,一个个吃的满嘴流油,过年都没有这么高兴。
“三更已过,鬼门将关,再想狂欢,就要等下个冥道吉日了。”
王旭从大街上走过,今日是冥道吉日,哪怕是孤魂野鬼,也能在外面享受到供奉,这种好事一年都没有几次。
“快看啊,谁有我抢得多,我整整抢了半只烧鸡!”
“我抢了两只猪脚,抢的比你多。”
“我只抢了一条鱼尾巴,呜哇”
一群提着白灯笼的小孩,追逐打闹着从王旭面前跑过,天真的样子真是让人开心。
王旭目送他们远去,正要继续走,就看到了一个趴在大树后面,脸上带着羡慕之色的大头孩子。
这个大头孩子,看上去七八岁的样子,脑袋足有南瓜那么大,偏偏脖子细的跟筷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