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王曰乾和孔学二人现被关押在刑部大牢,魏良臣若想从刑部提人,则势必要借助东厂的力量。
因为万历给魏良臣的手谕严格来说是为“中旨”,没有票拟批红的旨意不具备合法性,刑部可以不理会,故而魏良臣不可能直接拿着手谕去提人,他需要东厂的驾贴。
驾贴相当于逮捕、提审的公文,通例由皇帝本人授出驾贴行事意,再由司礼监出贴并加盖印信,尔后再交由刑科给事中签发,并付以签署详细的批文,如此一套程序后官校才能拿人。
不过,此制度在弘治朝时间有了些变化,因为驾贴程序一层层签发过于繁琐,有些紧急之事便会耽误,所以当时司礼监折中,意官校可以凭驾贴直接拿人,而不必经刑科签署,待抓捕人犯到案之后再行补签。
此后,便多行此事,虽削弱了刑科权重,但刑科亦有不予补签之权。刑科若不补签,则此事便不合法。
等到嘉靖朝时,因为嘉靖帝不居宫中,且与外朝争斗激烈,时而命厂卫拿捕官员。如此,驾贴的出贴权就从司礼监直接下发至厂卫,但有皇帝旨意,厂卫即可凭驾贴拿人。所捕人犯也不再移交刑部,而是直接锁入北镇抚司诏狱。
但不管哪个程序,驾贴都是必不可少之物。因此魏良臣必须到东厂取得驾贴再能从刑部把人犯提过去。
东厂位于东华门边上,离皇城并不远,且占地也不大,单论规模还赶不上皇城内的内校场,甚至连二十四衙门中内官、司设、尚衣等监都不如。
但此地之名,却是令为官者闻之动容,足足威震了大明朝堂两百年之余,比之锦衣卫还要骇人。
皆因东厂全名“东缉事厂”,职责也是四字“中官剌事”。
魏良臣对东厂不陌生,无论前世今生,东厂大名都是如雷灌耳。
想他于左安门立足初立打旗内官监办事处时,便和东厂大动干戈,若非田尔耕出手援救,办事处恐就叫东厂给端了。
他是从西华门出的皇城,往东华门便是绕了一大圈,途中见到了经内侍传谕赶来的田尔耕。
“事急,先至东厂。”
魏良臣示意田尔耕随他赶往东厂,田尔耕已从宣谕内侍那里知道他将协助魏良臣查办谋反案,而此案性质自不需多言,因而也不废话,打马随魏良臣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