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薇转过头,杏眼似在发光:“王爷,您回来啦!”
燕王大步走过来,在案桌对面坐下。他看沈薇手里的毛笔,笑道:“薇薇还会写字?”
沈薇颔首,嗓音清甜地说:“王爷不知,妾身有一个弟弟颇擅读书,前两年还中了举人。妾身在家时,看弟弟读书写字,也学了些皮毛。”
顿了顿,沈薇攥紧毛笔,不好意思道:“春日宴上,恒王误以为妾身能歌善舞、饱读诗书...可妾身出身低微,不擅歌舞,书也没读过几本。妾身不想给王爷丢脸,所以决定笨鸟先飞,多识字写字。”
燕王眼里噙着温柔的笑意。
这傻姑娘,为了给他撑场面,居然开始练字读书。
燕王取来一张沈薇练字用过的宣纸,想要看看沈薇的文学水平。
定睛一看,差点眼瞎。
沈薇的字弯弯扭扭,乱七八糟,像几条被毒死的虫子在乱拱。
字迹丑陋地让人难忘。
燕王看着看着,不禁哈哈大笑。
沈薇脸皮发红,气呼呼地把毛笔搁在桌上:“王爷再取笑妾身,那...那我就不练字了。”
燕王收敛笑意,亲自走过来握住沈薇的手:“来,本王教你练字。”
大手扣小手,燕王一笔一划教沈薇练字。他的手劲儿很大,下笔锋芒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