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咱们先进城!”
江斯蘅一把牵住她的手,然后微微一用力,就带着言卿飞身骑上之前那匹枣红色的骏马。
言卿坐在他前面,他把言卿护在了怀中,当长腿一夹马腹,马蹄声立即哒哒哒地奔跑起来。
就这么两人同乘一骑,白桉等人被远远地落在了马后。
等进城之后江斯蘅很有目的性地带着言卿直奔一个不起眼的平房小院。
言卿来这边之前原以为江斯蘅是住在客栈中,又或者是某一个宅邸之中,可谁知这窄巷深深,所住之地竟是出乎意料地平凡普通。
而这地方也一瞬间令她想起当初嵊唐县,江斯蘅似乎也曾在山下置办过一个住处,那地方跟这儿类似,也是乍一看不起眼,普普通通十分寻常,没半点金银豪奢,也没半点富足浮夸。
等翻身下马时,江斯蘅又一脸欢喜地瞅了她一眼又一眼,“被褥都是新买的!可软乎了!”
也不知他在想啥,反正那双凤眼水汪汪的,脸颊上也好似挂上了一抹红。
言卿忍俊不禁,“我发现你这人还真是好养活。”
“嗯??”他一脸迷茫。
而言卿则是重新看了看眼前那个平房小院。
朴素的砖瓦,院子也不大,但走入其中便可发现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且整理得井井有条。
他平时总是穿一袭破旧衣裳,人是重情的,也因重情而念旧,吃喝方面也好糊弄,反正饿不死就行,生活上也没那么多精细的讲究。
这人物欲确实不重,说白了就是粗茶淡饭他能吃,大鱼大肉他也是吃,不挑地方不挑环境,
从这方面来看,他恐怕比起老三还要更粗枝大叶。
…
人说小别胜新婚,可真不是作假。
反正江斯蘅是挺爽的!
以前得绞尽脑汁地琢磨如何跟家里那些人抢妻主,但如今另外几个煞风景的没在身旁,四舍五入等于妻主独属他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