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星沙市坊之中。
同样怀有类似想法的人还有一个方明了。
此刻的方明了身影在四方之中穿梭,虽面无表情,但心脏跳动的频率比以往而言都要快上不少。
很显然,她是发现一个了不得的秘密了。
从那粉衣女修对着那男修下手,到从角落之中集结了一伙人往山涧进发。
如此紧密繁琐的在野外隐蔽聚集。
这群人总不可能是为了聚众打牌才猫在那里大半夜的一动不动的吧?
况且那一处山涧周围,除去一条狭窄的让她滚一圈都有些困难的小溪流,就没有了什么大的水源。
虽有些许草木遮掩,但以她的视角来看,那伙人聚集在那,周遭还有人影巡逻,缓慢移动的模样。
显然就是在那里挖掘什么东西,况且这一场挖掘定然还没有成功!
否则这群人也不至于在天光微亮又仓促开始掩埋踪迹,将一伙人的行动尽数掩埋。
这对她而言算什么?
这就是机缘呐!
不论这机缘是不是她方明了发现的,修仙界讲究的就是一个见者有份。
不管用了什么手段,只要这玩意儿到了手里,那就是此物与我有缘。
若是面前仅仅是一群蝼蚁,即便这群修士跟你是第一次见。
严格意义来说跟你连半毛钱都扯不上。
你也同样可以扯一句:此物与我有缘!随后就直接对其下手。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修仙界不过三个境界,前辈,道友,蝼蚁。
即便她偷窥的手段不算光明磊落,但这算什么?
这一处秘藏显然与她有缘呐!否则她又怎么可能发现呢?
不过兴奋归兴奋,方明了倒也没有孤身一人对上人家一大群的念头。
她只是想分一杯羹,不是想送死。
即便她是个符师,手上电击符众多,然对面一伙修士显然来头不一般。
光是那暗流旁迅捷一箭就值得她心生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