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一声,衣服被荆棘刮裂,连麦乌色的尖刺上也带着血珠。
李长忆脸色惨白,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艰难重重浓密之枝桠挤下来的光照在眼皮上,烫成了赤红色的光线。
身后逃命的村民也熙熙攘攘,见他放慢了脚步,又听到后面除非凶残的叫嚣声,一抹抹雪亮的刀光在山林间若隐若现。
一时情急,直接推了李长亿一把。
“你要是想死你自己去死,不要拉着我们一起垫呗。”
李长忆险些栽倒在荆棘丛里,指尖的血匆匆忙忙的滴落在粘稠的黄土和绿叶上,单薄的叶子浸染了鲜红的血,像极了话本子里说的食人花,无害又带这种鲜艳的残忍。
这位娇生惯养的太子,快要被这疼痛折磨得疯了。
这些日子他已经吃了太多的苦,可是走在这极其困难的山路上,还是让他有些惶恐茫然,看着鞋上越来越多的黄土,随手扒拉了根干枯的木棍,将鞋上的泥层层的扒去,整个人才觉得轻松了起来。
昨个儿才刚下了一场大雨,山林间还潮湿的很,路很是难走。
那些没法走的人,已经被山匪追上,倒在了山林中,溅起来的鲜血伴随着刀光烫伤了李长忆的双目,让他不禁落下泪来。
李长忆仰起下巴,将眼角的湿润尽数憋了回去。
有什么好哭的?
自己享了近二十年的荣华富贵,比这些平民百姓要幸福得多了,自己所经历的艰难逃命,对于他们来说,或许是家常便饭。
他心想,他要好好的活着,让北齐的百姓再也不用遭受逃命之苦。
李长忆捂着胳膊往前跑,却在半途遇到了一个扭伤脚的老者。
老人的年龄很大,面上已经有了一种认命的悲怆,他已经觉得自己必死无疑,早晚会被追上来的山匪给乱刀砍死。
可是在这时,一个年轻人单膝跪在了他面前,将他背在了背上。
“小伙子,你快逃命去吧,不用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