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6天(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买礼物
明天我和爸爸妈妈要去参加四大爷家大哥哥的婚礼,然后再去姥姥家。
不过在去姥姥家之前我还要去一下商场,因为我要去买礼物。
住在新西兰的马晶晶姨回来“探亲”了,她家的诚诚弟弟和刚出生几个月的雯雯小妹妹也回来了,我很期待跟弟弟妹妹见面。
不过作为“大姐姐”的我,在跟“久未谋面”的弟弟妹妹们见面的时候怎么能空着手呢,当然要给他们准备“见面礼”啦。
所以我在去姥姥家见他们之前就必须要先去商场给他们挑礼物。
在爸爸的启发下,我已经都想好了,要送诚诚弟弟一盒巧克力,小屁孩儿肯定都爱吃巧克力。
小妹妹太小还吃不了巧克力,那就送她一个毛绒玩具,她肯定喜欢!
而且我决定要用自己的零花钱买礼物,这样才显得自己“有诚意”,要是爸爸妈妈帮忙买的还怎么能算是我送的礼物呢?
这是我第二次“动用”自己的零花钱,第一次是二月份的时候给妈妈买生日礼物,花了69块钱。
我每个星期才有5块钱零花钱,所以说这69块钱已经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不过也不用担心,到现在我的“零花钱账户”里已经又有二百多块钱了,可以说是“家底殷厚”,给弟弟妹妹买个小礼物自然不在话下。
而且我早就计划好了要给爸爸买生日礼物呢,同样要用自己的零花钱。
爸爸的生日就是下个星期了,所以我必须得抓紧时间了。
这个周末我还挺忙,又要参加婚礼、又要见弟弟妹妹、又要上英语课,肯定是没时间好好逛逛商场给爸爸挑礼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