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最近她为了去省城,特意饿瘦了十多斤,整体看上去还是挺不错的。
王美兰不住的点头,“好看,这样穿就对了,我相信你田姨家的那小子见了你肯定能被迷住。”
“要是万一迷不住呢?”秦丽笑道。
“要是迷不住的话也不怕,我还准备了这个。”
王美兰说着从兜里拿出一个小白瓶子,冲着秦丽晃了晃。
秦丽立马就明白了那瓶子里装的是什么。
那个东西她用了可不止一次了。
“妈,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秦丽觉得给男人下药这种事,已经在王文彬的身上用过一次了,她想来点儿不一样的。
“你懂啥,啥东西有这个好使,只要他粘到你,那他这辈子就跑不掉了,所以只要办法好使,不在乎多用几次。”
秦丽闻言不吭声了,算是默认了。
她也确实太想在王文彬面前证实一下了,她秦丽离开他依然有人要。
不光有人要,而且人家还是省城里的男人,并不比他这个小县城里的男人差。
到时后悔的那个人只怕不是她,而是王文彬了。
所以她这次可是抱着,一定要将那个还未曾见过面的男人拿下的决心。
不蒸馒头争口气,她秦丽无论如何都不能输。
母女俩在火车上晃了几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了省城。
出了省城火车站,母女俩便去站台坐了一辆公交车,朝着田霞所说的那座百货大楼赶去。
上次来因为孩子生着病,秦丽压根就没有心情欣赏省城里的繁华。
这次就不一样了,没有什么拖累,她透过车窗玻璃尽情的欣赏着这座大城市。
高楼一幢接着一幢,大马路宽敞又干净,路上的自行车也很多,甚至连在县城里都很少见到的小汽车,在省城几乎随处可见。
苏琬注意到省城人的衣着也要比小县城里的人穿得洋气好看。
那些街上走过的女人们,几乎十个有八个都烫着小羊毛卷,看着确实要好看不少。
秦丽越看心里越是欢喜,她在心里暗暗发誓,她以后一定要留在这座大城市里生活,非做个让人羡慕的省城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