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章 被和解的人又出事了

代行所把那份内部记录锁进了单独页面。

许闻策没有撤掉阅讫纹。

“先核。”

“核过再谈藏没藏。”

顾念没有继续追问立场。

她先保存页面生成时间、读取权限和修改记录。

记录对应的是一名失踪者的姐姐。

她替家里办理过旧愿牌补偿。

第一笔搜寻费到账后,本人签署了停止追加个人求偿。

撤案范围只到费用。

旧愿牌是否收愿,仍在观察栏。

和解后的第九天,愿牌再次亮起。

当晚十二点整,从她名下扣走一份寻人愿。

扣愿以后,牌面出现同一句话。

【所寻之人仍未归】

【寻人愿继续缴纳】

家属第二天联系代行所。

许闻策先付了第二笔补偿。

车费、住宿费和两日误工都有回执。

钱当天到账。

记录却没有接回原事件编号。

代行所给它开了一个新编号。

【和解后新增争议】

陈玄问:“为什么是新案?”

许闻策道:“第一次和解已经完成。”

“后面再次发生,就按新的侵害处理。”

“神影换了吗?”

“当时没核完。”

“香路呢?”

“也需要核。”

陈玄看向乙七三一。

“现在核。”

黑匣先接两次愿牌影像。

第一次收愿时,牌角缺了一小块。

第二次仍是同一处缺口。

牌背的持有人编号没有更换。

家属也没有领取新牌。

【涉案愿牌为同一物件】

第一项成立。

乙七三一继续追收愿对象。

第一次收走寻人愿的影痕,从愿牌底部接入一尊无名寻人神影。

第二次影痕更淡,却经过同一段香路,落到同一个收愿格。

收愿格没有新增神影登记。

也没有代理更换记录。

【两次收愿对象为同一神影】

第二项落下。

许闻策没有争。

“对象相同。”

“行为呢?”

顾念把两次牌面变化分别播放。

没有剪在一起。

第一次先亮姓名,再扣愿。

第二次同样先亮姓名,再扣愿。

扣取时间都在当月原登记日。

扣取数量相同。

形成的寻人回执也使用同一模板。

家属没有第二次求愿。

没有重新签字。

更没有向代行所提交续愿申请。

【两次均为无新增同意的自动扣愿】

第三项固定。

陈玄将两个事件编号放在桌面两侧。

“编号能分。”

“东西、神影、香路和动作怎么分?”

许闻策道:“第二次发生在和解以后。”

“日期不同。”

陈玄道:“不等于责任对象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