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去病

回家上班 作家林特特 1729 字 1个月前

大年初一的夜,隔壁屋在搓麻将,准确点,两桌麻将在搓,一桌扑克在打;隔壁的隔壁屋一群人在高谈阔论,隔壁隔壁的隔壁,孙大力在打电话,电话通向黑县,他在一桶桶电话中,说着吉祥话。

陈雨的身旁围坐着一家子小朋友,还是讲故事,还是《史记》,她的任务是稳住孩子们,别去打扰牌局和吹牛局。

“小姨,小姨,问你个问题,如果《史记》能穿越,你想变成谁?”烛火可亲,烛火中,壮壮嘴中含着花生米,嘟嘟囔囔问。

“你这话不对,应该说如果《史记》能畅游,你愿意和哪位英雄面对面,参与他的哪一段人生呢?”陈雨纠正道。

“对啊,妈,你想和谁见面?”甜甜期盼地看着妈妈,接过小哥哥递过来的一粒花生米,小嘴轻轻把裹着花生米的红色外皮吹落。

“这个问题拿来问我,我会不假思索地告诉你,我第一想去见的是霍去病,在他封狼居胥时,给我块巧克力。”陈雨真的不假思索,她命令甜甜,胖丫机灵,颠着胖腿,赶在甜甜之前,奉上一块儿金币巧克力。

“狼居胥是什么?”端端闪着葡萄般的眼睛问。

“好问题!”陈雨鼓励地说道,她撕开金币的一角,金币黑乎乎的瓤露了出来,“狼居胥呢,是一座山名,在今天内蒙古的西北。封狼居胥呢,是中国古代武将至高无上的荣誉,即你若取得了军事上的巨大胜利,就会在狼居胥山,筑坛祭天,向天地宣告,我们成功了,我们终于做到了!西汉大将霍去病是封狼居胥的第一人,许多人将他称作中国的战神。”

“为什么说他是战神?”小男生天生对战啊,神啊,感兴趣,壮壮看小姨的眼神可以用目不转睛形容。

“这要从霍去病所处的时代说起。秦汉时,匈奴不断侵犯中原,他们烧杀掳掠,中原人民苦不堪言,而中央政府国力没有那么强,打不过匈奴,被抢去的财产要不回来,被杀掉的人,不能要求对方偿命,还要赔钱、送人,把汉族的公主嫁到匈奴去,历史上称为‘和亲\u0027,匈奴像一个粗野、霸道、不讲道理,又很会打架的邻居,践踏我们的尊严,我们不断被侵犯,总是受威胁,随时会灭亡。它在我们的边境存在感越强,我们的安全感就越弱。到了汉武帝时,国力慢慢强大起来,汉武帝决心彻底清除匈奴对中原的侵扰,他重用了一批大将,帮他实现梦想,我在《史记》中最喜欢的人物霍去病是其中最耀眼的一名。”

“为什么最耀眼?”一直不说话的瑞瑞发言了。

陈雨摸摸瑞瑞的头,掰了一半巧克力给瑞瑞,“我先简单介绍一下霍去病的家族啊,霍去病的姨妈卫子夫,本是汉武帝姐姐平阳公主家的歌女,地位很低。在平阳公主安排下,她与来做客的汉武帝相识,汉武帝娶了她,后来又立她为皇后。卫子夫的弟弟、霍去病的舅舅名叫卫青,因为姐姐受宠,他从伺候主子骑马的奴仆,慢慢得到提拔,最后成为大将。原本被人瞧不起的卫家,一时显赫,霍去病作为女奴的儿子,因为家族命运的改变,他的命运也发生了变化。《史记》将卫青和霍去病的传记合并在一起写,关于霍去病,司马迁毫不吝啬赞美的笔墨。

霍去病第一次在军事上展露头角,只有十八岁,相当于现在读高三的大哥哥。当时,他已经是天子的侍中,侍中是个官名。他擅长骑马、射箭,曾两次随舅舅卫青去过战场。《史记》中没有详细描述霍去病的外貌,但他的姨妈卫子夫是出名的美人,从基因角度看,霍去病相貌堂堂的可能性很大。他以骁勇善战,能吃苦,能打硬仗闻名于世,身体素质强、精力充沛毋庸置疑。我们可以想象,长期习武的霍去病脱去战袍,必然是一身腱子肉。此外,霍去病成为名将后,汉武帝曾想奖励他一座豪华的住宅,霍去病说出千古名言:‘匈奴不除,何以家为\u0027,意思是,我一天不能赶走匈奴,一天就不考虑成家的事,何况是豪宅?看,帅、健康加上家国天下的胸襟、抱负,一句话,霍去病一定是位气宇轩昂、面如冠玉、气质出众的美少年。”

“妈妈,你就是颜粉!”郎甜甜咯咯笑,“你喜欢霍去病就是喜欢他长得好看!”

“我也有腱子肉,看我的腱子肉!”壮壮穿着棉袄,但作势秀肌肉,激起一片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