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终归处

秀秀接过泡面,用叉子卷起一团面条,吹了吹,放进嘴里。她的眼睛亮了起来。

“好吃。”

“真的?”

“真的。小香肠加泡面,意外的搭。”

“我就说吧。”嘉宏也给自己泡了一碗。他没有加小香肠——八根小香肠全给了秀秀。他坐在书桌前,秀秀坐在床上,两个人隔着三公尺的距离,吃着泡面,喝着汤,偶尔抬头看对方一眼,笑一下,然後继续吃。

泡面吃完之後,秀秀把碗拿去浴室洗。嘉宏听到水龙头的声音,听到碗和瓷砖碰撞的声音,听到秀秀哼歌的声音。她哼的是那首《月亮代表我的心》。音准不太对,有些地方走调了,但嘉宏觉得那是他听过最好听的版本。

秀秀洗完碗出来,站在浴室门口,用毛巾擦手。“阿宏。”

“嗯?”

“我们明天去登记好不好?”

嘉宏愣了一下。“登记什麽?”

“结婚登记。”

嘉宏看着秀秀。她的表情很认真。不是那种“我在开玩笑”的认真,而是那种“我已经想了很多天”的认真。她的眼睛里有光,不是暗河的绿光,不是石碑的金光,而是一种更温暖的、更柔软的、像烛火一样的光。

“我们怎麽登记?”嘉宏说,“我们的身分证上,你已经死了。我也已经死了。户政事务所不会让我们登记的。”

“那我们就不要用身分证。我们自己登记。写在一张纸上。签名。盖章。你一张,我一张。这样就是结婚了。”

“那没有法律效力。”

“我们需要法律效力吗?我们又不会离婚。不会吵架。不会分财产。不会抢小孩的监护权——因为我们不会有小孩。法律对我们来说没有意义。”

嘉宏沉默了很久。他想反驳秀秀,但他找不到反驳的点。她说得对。法律是给活人用的。他们不是活人。他们不需要法律的保护,也不需要法律的约束。他们只需要一张纸,上面写着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和一句“我们结婚了”。

“好。”他说。

秀秀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白纸。那是她从林志远的笔记本上撕下来的——她什麽时候偷的,嘉宏不知道。纸张的边缘有锯齿状的撕痕,上面还残留着林志远的字迹——“蛋饼加起司 45元”、“奶茶 20元”、“总共 65元”。那是林志远的早餐记帐。秀秀把那张纸翻到空白的那一面,放在书桌上。

嘉宏从笔筒里拿出一支原子笔。蓝色的,笔盖被咬过,上面有他的齿痕。他把笔递给秀秀。

“你先写。”

秀秀接过笔,在白纸上写下了第一行字。她的字迹娟秀,一笔一划都很工整,像是小学生在写生字:

「结婚证书」

然後是第二行:

「新郎:陈嘉宏」

她写完之後,把笔递给嘉宏。嘉宏在“新郎”的旁边,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他的字迹潦草,向右倾斜,和他在生死簿上看到的那个字迹一模一样。他看着那个名字,看了很久。那是他的名字。那是1984年死去的他的名字。那是2026年从暗河里逃出来的他。那是同一个名字,同一笔划,同一个人的同一种笔迹。

然後秀秀继续写:

「新娘:林秀芬」

嘉宏在她的名字旁边,写下了自己的见证。不是“我愿意”,不是“我同意”,而是——“我在这里”。

秀秀看着那四个字,眼眶红了。

“你在哭吗?”嘉宏问。

“没有。”秀秀用手背擦了擦眼角,“我只是觉得……你的字好丑。”

嘉宏笑了。他笑得很用力,笑到肚子疼,笑到整个人趴在书桌上,肩膀一抽一抽的。秀秀也笑了。她笑的时候,眼泪掉下来了,滴在那张结婚证书上,在“林秀芬”三个字上面晕开了一小片水渍。

他们在结婚证书的最下面,各自签了名。嘉宏签的是“陈嘉宏”。秀秀签的是“林秀芬”。没有证婚人,没有牧师,没有户政事务所的柜台人员。只有一张从林志远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和一支蓝色的原子笔。

嘉宏把那张纸折成四方形,放进自己的口袋。和那封1984年的信放在一起。

“好了,”他说,“我们结婚了。”

“就这样?”

“就这样。”

“没有婚礼?没有喜宴?没有穿白纱?”

“你已经穿白纱了。”嘉宏指了指秀秀的白色洋装,“这就是你的白纱。”

秀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洋装。白色的,长度到膝盖,没有蕾丝,没有珠饰,没有长长的裙摆。这不是白纱。这只是一件普通的、在台中火车站附近的服饰店买的、一件三百九十块的洋装。

但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光。那种光,比任何白纱都要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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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她说,“那就这样吧。”

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再出门。嘉宏把床单换成新的,浅蓝色的,上面有白色的小花——和窗帘是一套的。秀秀把枕头拍松,把被子铺平,把两个枕头并排放在一起。一个是她的,一个是他的。她的枕头上有一个浅浅的凹痕,那是她睡了三天之後压出来的形状。他的枕头上还没有凹痕,因为他睡觉的时候不太动,像一具屍体——好吧,他本来就是。

他们关了灯。房间里暗了下来,只剩下窗帘缝隙透进来的、街灯的昏黄色光线。那光线在天花板上画出一道细细的、长长的线,像一条金色的河流。

嘉宏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秀秀躺在他旁边,侧着身,面对着他。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像两颗星星。

“阿宏。”

“嗯。”

“你会怕吗?”

“怕什麽?”

“怕明天。怕後天。怕以後。”

嘉宏想了想。他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麽。他不知道这具复制体的身体能撑多久。他不知道秀秀的魂魄会不会在某一天突然消散。他不知道林志远那一半被河眼吞掉的生魂会不会回来。他什麽都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

“不怕。”他说。

“为什麽?”

“因为你在这里。”

秀秀没有说话。她伸出手,在黑暗中摸索到嘉宏的手,握住。她的手是温暖的,五根手指扣在他的手背上,力道不大,但很稳。

“我也在。”她说。

他们就这样握着手,躺在浅蓝色的床单上,听着窗外的声音。新生高架桥上的车流声,远远的,像海浪在拍打岸边。附近的公寓里传来的电视声,有人在看综艺节目,主持人的笑声尖锐而夸张。还有风的声音,秋天的夜风从窗帘的缝隙里钻进来,凉凉的,带着一股淡淡的、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桂花香。

嘉宏闭上眼睛。

他没有做梦。或者说,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什麽都没有。只有一片无边无际的、温暖的、像羊水一样的黑暗。但那片黑暗不再让他害怕了。因为在那片黑暗中,他感觉到了另一个人的存在。不是秀秀。不是林志远。不是林有福。而是某个更古老的、更原始的存在。

那是河眼。

那条暗河。

那栋大楼。

它在黑暗中看着他。不是恶意的注视,不是善意的注视,而是一种中性的、客观的、像镜子一样的注视。它只是在看着。它不评判,不干涉,不介入。它只是在看。

嘉宏在梦中对它说了一句话。不是用语言说的,是用意念。他把它想出来,然後那个念头就从他的意识中飘了出去,飘进了那片黑暗中,被河眼接收了。

他说的是一句很简单的话。

“谢谢你。”

那片黑暗沉默了很久。然後,从黑暗的最深处,传来了一个声音。那不是人类的语言,不是任何生物的语言。但嘉宏听懂了。

那个声音说的是:“不客气。”

嘉宏睁开眼睛。

天亮了。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照进来,在浅蓝色的床单上画出一片金色的、长方形的光斑。秀秀还在他旁边,手还握着他的手。她的眼睛闭着,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做一个好梦。

嘉宏没有叫醒她。他轻轻地松开她的手,坐起来,穿上拖鞋,走到窗边。他拉开窗帘。

九月的台北,天空很蓝。新生高架桥上的车流很顺畅。对面公寓的阳台上,有人在晾衣服,白色的床单在风中飘动,像一面旗帜。楼下的巷子里,早餐店的铁门拉开了,阿婆站在煎台後面,正在翻蛋饼。蒸笼里冒着白烟,白烟里带着糯米的香气和瘦肉的酱香。

一切都很好。一切都正常。一切都像不应该发生的那四十二年一样,平凡地、安静地、不带任何灵异色彩地展开。

嘉宏的手机震了一下。

他拿起来看。是林志远发的讯息,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张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上面写着「左手掌撕裂伤,缝合七针」。照片的下面是一行字:「七针。一针算你五十块。总共三百五十块。加蛋饼钱三百块。加利息四十二年。总共——你自己算。算完转帐给我。不接受分期付款。」

嘉宏笑了一下。他回了一条讯息:「我没有钱。」

林志远秒回:「那你就用身体还。」

嘉宏愣了一下。然後他又收到一条讯息:「我是说帮我跑外送。你在想什麽?你这个色鬼。」

嘉宏笑出了声。他回了一个「好」字,把手机放回口袋。

他转头看着还在睡觉的秀秀。阳光落在她的脸上,她的皮肤在阳光下几乎是透明的,你可以看到她皮肤底下流动的、淡金色的光。那是暗河残留的能量。那是她魂魄的颜色。那是她从1984年带到现在的、唯一没有被时间磨损的东西。

“秀秀,”他轻声说,“该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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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皱了皱眉,把被子拉上来盖住头,闷声说:“再五分钟。”

“蛋饼会冷掉。”

“冷掉也好吃。”

“培根蛋饼加起司。大冰奶去冰。”

秀秀把被子拉下来一点,露出一只眼睛。那只眼睛里有眼屎,有血丝,有刚睡醒的迷糊,还有一点点的笑意。

“你买了?”

“还没。等你起来一起去。”

“那你去买。我还要睡。”

“你不是说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我改变主意了。我是女生。女生有权利改变主意。”

嘉宏看着那只露在被子外面的、充满血丝的眼睛,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不是因为他从暗河里逃出来了,不是因为他找回了秀秀,不是因为他还活着——好吧,不是因为他还“存在着”。而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在他面前,可以不化妆,不洗脸,不梳头,眼睛里有眼屎和血丝,还敢叫他去买早餐。

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不是轰轰烈烈的、充满灵异事件的、每天都被鬼追的生活。而是这种平凡的、无聊的、偶尔斗嘴的、一起去买蛋饼的生活。

“好,”他说,“我去买。你继续睡。”

他穿上橘色的外送制服——这件制服现在是他的“日常服”了,因为他没有别的衣服可穿。他走出六楼之五的门,走过走廊,走进楼梯间。楼梯间的LED灯亮着,白色的光,很亮,很温暖。

他走下楼梯。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六楼。

走到一半的时候,他听到身後有一个声音。不是脚步声,不是说话声,而是一种很轻的、像风吹过树叶的声音。他没有回头。他继续往下走。

那声音跟在他身後。不近不远,大概隔了两三级楼梯的距离。他快,它也快。他慢,它也慢。

嘉宏在二楼的转角平台停了下来。

他也没有回头。他只是站着,背对着那个声音,说了一句话:“你是谁?”

沉默了很久。

然後那个声音响起来了。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年轻的,沙哑的,像是很久没有喝过水。

“我是你。”

嘉宏的手指微微颤了一下。但他没有回头。

“1984年的我?”他问。

“不是。是另一个复制体。”

嘉宏的呼吸停了一拍。“河眼复制了不只一个我?”

“河眼复制了很多个。每一个被它吞噬的魂魄,它都会复制。有些复制体被送回了人间,有些留在暗河里,有些——”那个声音顿了一下,“有些像我一样,被困在楼梯间里。四十二年。从1984年到现在,我一直在这栋楼的楼梯间里。上上下下。永远走不到尽头。”

嘉宏闭上眼睛。在眼皮的黑暗中,他看到了那个画面——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穿着和他一样的橘色外送制服,在昭和大厦的楼梯间里不停地走。上楼。下楼。上楼。下楼。永远在同一个楼层之间循环,永远走不到一楼,永远走不到顶楼。他是一个被困在时间裂缝里的复制体,一个被河眼遗忘的副本。

“河眼关闭了,”嘉宏说,“你为什麽还出不去?”

“因为我不是被河眼困住的。我是被我自己困住的。我不敢出去。我不知道出去之後要做什麽。我没有秀秀。我没有林志远。我什麽都没有。我只是一个多余的复制体。一个不应该存在的存在。”

嘉宏沉默了很久。他想转身,想看看那个“自己”的脸。但他知道,如果他转身了,他会看到一张和他一模一样的脸,但那张脸上不会有他现在的表情。那张脸上只会有空洞、绝望、和一种被困了四十二年的、无法言说的疲惫。

“你可以出来。”嘉宏说。

“然後呢?”

“然後去买早餐。”

那个声音沉默了。大概过了五秒,它说:“买早餐?”

“对。培根蛋饼加起司。大冰奶去冰。我未婚妻在楼上等我。你可以帮我买吗?我忘了带钱。”

那个声音又沉默了。这次更久。大概十秒。

“你有未婚妻?”

“有。”

“她在等你?”

“对。”

“那你为什麽还要我帮你买?你自己不会去买吗?”

嘉宏笑了。他笑得很轻,很淡,像风吹过水面。“因为我想让你也出来。你被困在楼梯间里四十二年了。你该出来了。外面的世界没有你想的那麽可怕。外面有蛋饼,有大冰奶,有阳光,有你从来没见过的东西。你出来之後,可以去任何地方。不用跟着我。不用做我的复制体。你可以做你自己。”

“我自己是谁?”

“我不知道。那是你要去找的答案。”

嘉宏听到身後传来一阵很轻的、像哭又像笑的声音。然後他听到了脚步声——不是跟在他身後的脚步声,而是往下走的脚步声。一级。两级。三级。那脚步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後消失在一楼的方向。

嘉宏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

然後他听到了一楼大厅传来的声音——铁门打开的声音,骑楼下的脚步声,然後是早餐店阿婆的声音:“早安!今天要吃什麽?”

小主,

一个年轻的、沙哑的、像是很久没有喝过水的声音回答:“培根蛋饼加起司。大冰奶去冰。两份。”

嘉宏笑了。他转身,走下楼梯。一楼大厅里,那面全身镜还在。镜子里映出他一个人的倒影——一个穿橘色外送制服的男生,脸上带着笑,眼睛里有光。

他走出大门。骑楼下,阳光很好。那台烧肉粽的摊车不在了。林有福大概还在暗河底部,和他的弟弟一起,慢慢地剪着粽叶,慢慢地蒸着糯米,慢慢地等待着下一个农历七月。